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息的個人綜所稅?

今年很多公司都以資本公積分配現金股息, 不知此一部份的個人綜所稅要如何計算?

我的疑問是資本公積大部份都不是公司盈餘, 例如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這是股東當初的投資款, 如今退還股東, 要被課稅嗎?

不知是否有人有研究的?
2012-05-25 15:34 發佈
印象所及,資本公積分配現金(就是減資),應該不用課稅,因為是拿回自己的錢,謝謝
謝謝, 照常理判斷是這樣, 但我很害怕中華民國萬萬稅
資本公積配息部分皆來自去年之前的所得(如99年),故申報100年綜所稅完全不必理會.
霸京查理王 wrote:
資本公積配息部分皆來自去年之前的所得(如99年),故申報100年綜所稅完全不必理會...(恕刪)

坦白說..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真如版大所言..可能的情形應該如下:
某公司..前年賺6元..配3元現金..假設可退稅1元..
那麼..扣繳憑單..應記載實際收入6元(不是3元)..可退稅退稅1元..
又假設..去年賺0元..配公積3元..
那麼..扣繳憑單..應記載實際收入0元(不是3元)..可退稅退稅0元..
這是不太可能..
而且..前手買股配息報完稅後賣掉..後手買股配公積..所得稅等於完全不用繳?


假設..去年賺0元..配公積3元..合理的推測..應該是這樣..
扣繳憑單..應記載實際收入3元..
但扣繳憑單..應會記載所得年度:XX-99年..發放年度101年..
可退稅退稅若干元..
也就是..今年收到的公積..明年還要報稅=102年時還是要報入101年綜所稅..
資本公積就是公積 只能資本公積配股 不能分配現金股息
資本公積配股須報個人綜所稅 但沒有可扣抵稅額可扣抵
http://tw.stock.yahoo.com/d/s/company_2855.html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0.30元
盈餘配股 0.18元 有可扣抵稅額可扣抵
公積配股 0.12元 沒有可扣抵稅額可扣抵

trinhli wrote:
資本公積就是公積 只...(恕刪)


已經修法了
現在資本公積可以拿來配現金
資本公積配股因為到目前為止"證所稅"都是"暫緩徵收",所以免稅
等證所稅"復徵"通過就要了,所以今年趕快拿出來配

afable wrote:
印象所及,資本公積分配現金(就是減資),應該不用課稅,因為是拿回自己的錢(恕刪)


資本公積配現金和減資應該是不一樣,前者你的持股數不變,除息參考價會較原股價減少,後者你的持股會減少,減資後股價會較原股價增加。
核釋公司將資本公積以現金方式發給股東之課稅規定
主旨:一、公司依公司法第241條第1項規定將資本公積之一部或全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該資本公積如屬下列不具股東出資額性質之項目,股東因而取得之現金,應作為其取得年度之股利所得(投資收益),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一)受領贈與之所得
(二)經濟部91年3月14日經商字第09102050200號令第3點所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範圍中之下列項目:
1.庫藏股票交易溢價。
2.特別股收回價格低於發行價格之差額。
3.認股權證逾期未行使而將其帳面餘額轉列者。
4.股東逾期未繳足股款而沒收之已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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