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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花最少成本將房屋過給兒女名下

請問一下各位

如果父母要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

該怎麼

才可以有效節稅呢?

市值2000萬

公告現值查過好像300萬

是該用直接公告現值價買賣

還是直接用贈與方式呢

或是有其他更好方法?

謝謝喔
2012-05-02 13:19 發佈
powei0117 wrote:
公告現值查過好像300萬

是該用直接公告現值價買賣

還是直接用贈與方式呢


以前看過書上教的
以持份贈予的方式逐年轉移

每年按持份贈予到年度免稅上限(現在是一人一年111萬...應該吧)

300萬的話大概兩三年可以轉移完

剛好子女結婚的話應該一次可以ok(父母加起來應該可以給超過400)
結婚贈予也是免稅一百萬左右

不知稅法這部份改過沒

改了的話就看新的怎麼寫囉

---
這是合法的路,至少法外的路就....
死掉變遺產稅最省

或是贈與以外的方式
一年好像有111萬免稅扣除額
如果不是急著要一次給完,那就分年給
贈與稅蠻高的好像27%
遺產稅比較少10% (當然這是開開玩笑)
每年贈與 好像改成220萬 還是先轉價成 父母各半 先繳契稅 然後在父母分別贈與 一半 這樣划算
課不到贈與稅也要增值稅這是唯一逃不過的!還有契稅!當初我爸也是要過戶給我!

所有的可能性都試過了!就是逃不過增值稅管他一生一屋!一生一次都是一筆大金錢!

如果要用買賣的方式雙方戶頭要有資金流動證明!而且還要課徵財產交易所得!

活著過戶最划算的就是贈與但一樣逃不過增值稅跟契稅!

死亡繼承是絕對划算的!頂多繳個印花稅!不過要死掉才有!

每人每年220萬的贈與免稅,夫和妻加起來就有440萬元,

超過部分,課10%的贈與稅,所以樓上的.....

不用死,一樣享10%,有沒救一命?


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為共同財產制,

但是要給到440萬仍然不能僅從夫或妻單一戶頭轉出,必須一定要兩個人頭加起來才可享440萬免稅,

也就是一顆人頭就是220萬,這部分的規定是死的,請不要用想當然爾來自作聰明!



所以樓主的房子如為夫或妻單獨持有,可用持分贈與方式,2天就可完成!


方法為12/31贈與220萬,1/1再贈與剩下的部分(請自行查公告現值,別忘記土地及屋殼都要計算),

然後30天內申報,收工搞定!


至於政府該收的規費,一毛錢也跑不掉,尤其是增值稅,

不過,如果是繼承就沒增值稅了!

問財政不漲615吧...她是專家


powei0117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如果父母...(恕刪)
琴碁書畫醫卜星相淺酌高歌浪影江湖 ... 羽扇綸巾談笑中
DELETEDELETEDELETE
如果是繼承就沒增值稅了!

這是真的嗎

這樣我不就要我的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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