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一個朋友A的姐姐嫁給英國人,去年姐姐把台灣的房子賣掉,把錢匯到英國的帳戶,英國的房子想用我朋友A當人頭,然後再用姐姐的錢來買房子,請問,這樣我朋友A有沒有法律上或稅務上的責任?未來如果把房子賣掉,錢如果匯回來台灣,需要繳稅嗎?如果要繳稅,要繳多少?(朋友A的姐姐有中華民國公民身份)請各位了解海外投資的專家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