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萬有紙廠許有老、陳世榮背信案被傳喚

之前萬有紙廠背信案

在去年有收到投資人保護協會代為求償的委託書

也填好寄回去



結果我媽這個月收到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刑事傳票

是被傳喚人

2月16日的刑事準備程序



下面注意事項二寫說

證人受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法院得以裁定三萬元以下法緩

並得拘提




被傳人應出庭應訊時儀容整齊

等等



請問這種狀況是要到?

因為那時候好像是如果能求償到也不多

好像幾千塊一萬吧?

結果為了這被傳喚到台南也太扯了吧?
2012-02-10 0:21 發佈
flied wrote :
請問這種狀況是要到?

因為那時候好像是如果能求償到也不多

好像幾千塊一萬吧?

結果為了這被傳喚到台南也太扯了吧?...(恕刪)

可以領證人費,就當出庭一日遊吧

服裝乾淨整齊即可
打電話請假就好了,
反正證人一堆,不差你媽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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