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疑惑於不課徵證所稅是否有法源依據呢?
從以前政府總提醒大眾
做生意有所得要繳營業所得稅
領薪水有所得要繳個人所得稅
那為何買賣股票有所得不能課相關所得稅?
一樣是買進賣出之行為,與營業行為相同
何以獨厚此股市交易之所得行為?
即使課徵證所稅大跌1年好了,市場總會回復該有的水準,何需退懼?
良好的經濟環境自然會吸引投資人進場投資,政府也才能更專注發展國家競爭力
如此不健康之稅制,若大多數人完全投入這金錢市場而不從事生產時,反而會造成內需減少
長遠而言,對國家競爭力及發展並非有益!!
熾心撒旦 wrote:
小弟疑惑於不課徵證所...(恕刪)
Nuke worker wrote:
那就開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