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不算是黑心錢?

甲和乙雙方口頭約定打賭某場球賽結局,
甲贏了乙若干金錢,
乙付交給甲約定之金額。

請問甲取得這筆錢財屬黑心錢嗎?

甲為地方簽賭組頭。
2012-01-25 13: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黑心錢
先説我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個人認為算黑心錢,因為此乃屬非法行為取得他人財物,
還有就是"賭"是利用了人性貪婪的弱點。

另有説法,
不算黑心錢,
因為甲並未挾迫乙簽賭,
是乙自願找上甲的,
所以這算雙方的生意關係,係屬甲投資理財之管道。
如此説法正確嗎?
如果這場球賽並非甲所控制

而是甲和乙在公平且心甘情願的情況下打賭

這不算是黑心錢

反之則算

ccc5949 wrote:
先説我自己的看法和意...(恕刪)


依您所述內容,沒有"黑心"的問題。

劍神路亞 wrote:
如果這場球賽並非甲所...(恕刪)

瞭解了,感謝兩位的回復!
既不是黑心錢、不乾淨的錢,何不開放博奕事業?
增加國庫收入、促進經濟成長。
可能一般住戶都會反對吧
擔心治安不好
ccc5949 wrote:
瞭解了,感謝兩位的回...(恕刪)
ccc5949 wrote:
瞭解了,感謝兩位的回復!
既不是黑心錢、不乾淨的錢,何不開放博奕事業?
增加國庫收入、促進經濟成長。


大樂透之類的彩券已經算是博奕產業了吧, 只是有看到國庫收入沒看到經濟成長而已 (不過有增加殘障者的工作機會)

我想你說的可能是指大型賭場吧, 因為這類比較有可能吸引觀光收入, 但相對治安跟黑道黑錢的問題比較麻煩

(話說如果是賭六合彩賭到家破人亡, 你頂多怪賭頭, 賭國家賭場家破人亡, 到時候政府又要背黑鍋了)
ccc5949 wrote:
瞭解了,感謝兩位的回復!
既不是黑心錢、不乾淨的錢,何不開放博奕事業?
增加國庫收入、促進經濟成長。


你哪壺不開提哪壺呀~~~~~!!
你談到的開放博弈,這可是牽扯到社會,你說的甲乙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是一個甲千萬個乙,我想我們就必須

用另一個層面思考了,利益....可是會動搖很多事情的

沒聽說賭城,澳門都是黑道在當家嗎?? 如果黑白不夠平衡的時候,豈不是要造反啦
~~各位大爺請不吝給個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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