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書記官參股圍標法拍屋,地檢署查出冰山一角。

一般民眾永遠標不到法拍屋,買得到不是兇宅就是瑕疵品,是什麼原因?

地檢署以事證明確為由,申請押4名以上法院人員,前後任員工集體淪陷。

在台北縣市只要買賣過幾次,幾乎都知道哪些公司得到法院加持,就看地檢
署這次查到什麼程度。


2012-01-18 17:06 發佈
請尊重神聖的公務人員, 切勿蔑視與汙衊.

flyingmax wrote:
一般民眾永遠標不到法...(恕刪)



請尊重 什剩 的公務人員, 切勿蔑視與汙衊.
墾丁~我來囉~~~


公務人員可是朝廷的代表,
不容市井小民污衊,來人!打入天牢
等毀管妹要出來清垃圾了
真辛苦
flyingmax wrote:
一般民眾永遠標不到法...(恕刪)
好樣的

我最欣賞和佩服這些XX

要污就污最大的

像營養午餐

最多才污幾百萬

就被起訴10幾年

還有只污10幾萬

真是笑死人了

要污就要污最大.最多的

沒有幾億以上

有什麼好污的


flyingmax wrote:
一般民眾永遠標不到法...(恕刪)

法界的垃圾 盡量查吧

flyingmax wrote:
一般民眾永遠標不到法拍屋,買得到不是兇宅就是瑕疵品是什麼原因?

有這回事?

法拍屋只要去司法院網站都查得到公告

不動產的基本資料,甚至是照片都可以看到!

這些資料都是公開的!

頂多差別在於不動產查封時,書記官會會同債權人實地勘查貼封條,確實的看過周邊環境和不動產現況而已

而法拍屋的資訊,一定也會有地址,任何人要實地去看也不會有人禁止你!

而投標,就是比誰的投標金額高囉!

有錢會標不到?




就報導來看,書記官頂多是有圖利特定鑑價公司和收賄的嫌疑罷了!

因為不動產要法拍前,需經過鑑價程序

法院通常會指定某一鑑價公司估價

而這時候債權人需先墊付鑑價費給鑑價公司,費用四五千不等

據報導說,書記官似乎是指定特定的鑑價公司,並且有收取鑑價公司的回扣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看看這個檢察官

撈了10億以上

這才是好樣的

「10億檢座」 井天博涉貪賺10幾億

要撈就要學這種的

最好還不會出事的

像民代和黑道大哥

利用人頭和小弟頂罪

才是大家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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