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1104 wrote:你以為這麼簡單嗎?買下來 是要連負債都要承擔不然你以為當初富邦買下ING 真的只要1元嗎? liquidgroove990 wrote:君不見笨Q 吃西門子手機事件是如此的可笑與荒唐? 最神奇的事主事者沒有下台.有前車之鑑, 應該不會亂搞.... 對於柯達這種有利用價值的落難英雄,與其對抗,不如拉攏.至於簡不簡單,也比你想的要複雜一點點.併購當然是大事,領導者的優秀與平庸端看能否從爛泥裡滔出黃金.
時勢造英雄並不是每個厲害的人都能成為英雄的我如果跟郭台銘、張忠謀同年級我不見得創造的出鴻海、台積電但相對的郭台銘、張忠謀如果跟我同年級他們也不見得創造的出鴻海、台積電王雪紅有的是錢投資眾多只要其中一個大賺那就是賺啦
mikycomepls wrote:看到柯達要告HTC的...(恕刪) 印象是柯達要告hTC+APPLE一家感覺快結束的企業這叫垂死前的掙扎嗎?真怕APPLE買下柯達APPLE又有得告了APPLE:你買S3 我買柯達
hillkk wrote:印象是柯達要告hTC+APPLE一家感覺快結束的企業這叫垂死前的掙扎嗎?真怕APPLE買下柯達APPLE又有得告了APPLE:你買S3 我買柯達 柯達拿專利當籌碼已經路人皆知了.只是,似乎是價碼沒柯達想要的高,有行無市.宣告Chapter 11破產保護幾乎已成定局.HTC沒出手,自然會有人出手.美國的法律破產(Chapter 7)和破產保護(Chapter 11)是不一樣的.前者必須立即停業并且清盤,後者則可以繼續營運并且進行公司結構重組,未經同意公司資產不得轉移.嚴格來說,Chapter 7才是倒閉關門.Chapter 11算是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