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立院新聞公平會也向先進國家看齊了,聯合壟斷爪耙子先告發(自首)先贏,最多接受五家自首....第一家免罰,第二家投降輸一半,後面的就慘了....***條款的教訓,好貴的教材國庫與國民的口袋可以稍為喘息一下廠商们啊廠商之前在外面被笨陰的就***
公平法「寬恕條款」 公平會鼓勵企業窩裡反【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2011.12.02 04:17 pm公平交易法針對聯合行為新增寬恕條款,也就是鼓勵企業「窩裡反」,公平會今起進行為期1 0天的草案預告,收集多方意見後再拍板定案,最快明年一月中旬就能上路。未來參與聯合行為的企業,最多開放五家可藉由自首、向公平會提供聯合行為事證,來免除或減輕罰金。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指出,參與聯合行為的企業,想申請寬恕政策,一定要透過掛號或者由本人或代理律師親自送件。第一個申請者,若符合各種條件,就能免除全部罰金。此外,第一個申請者若自覺資料不足,公平法也設計了資格保留(marker)的設計,企業可以先來掛號搶位,只要期限內補齊資料,就能搶到第一名的名字。期限依個案而定,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除第一家可全面減免,其餘四家依先後順序減輕罰金,第一位減輕30%~50%罰鍰,第二位減輕20%~30%罰鍰,第三位減輕10%~20%罰鍰,第四位則是10%以下。不過申請資格也有一些排除狀況,孫立群說,發起聯合行為的主導者,也可申請,但如果是強迫人家加入,或限制人家退出,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此外,只要案子調查未結束前,無論是展開調查前或後,企業都能提出申請。不過,會不會出現有兩企業同時搶第一名的情況?孫立群說,親自送件或掛號信,一定有明確的時間差,不會有同時遞交申請的情況。若是有多家企業連自首都採「聯合行為」,共同前來申請寬恕,公平會也不會允許。鼓勵企業窩裡反的寬恕政策,在台灣是否可行?孫立群說,許多國家施行前,都被問及同樣問題,但事實證明,目前50多個實施的國家都很成功。例如亞洲有一國家,一年申請寬恕政策超過100件,因為很多公司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涉及聯合行為,決定先申請了再說,但最後真正符合聯合行為的案件不到一半。孫立群說,此次公平會修法同時對於聯合行為情節重大者,將罰鍰提高至該公司去年營業額的10%,同時祭出棍子跟胡蘿蔔,相信對於聯合行為能產生一定遏止作用現階段台灣 企業聯合壟斷最明顯的莫過中油/台塑 有辦法開罰嗎 修法預計罰鍰最高可至去年營業額10%龍頭鍘開鍘不了這兩間公司的話 說要用狗頭鍘鍘人都是笑話一場
明月書流 wrote:鼓勵企業窩裡反的寬恕政策,在台灣是否可行?孫立群說,許多國家施行前,都被問及同樣問題,但事實證明,目前50多個實施的國家都很成功。 ...(恕刪) 可是這裡是台灣Welcome to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