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之前欠很多銀行錢,加上工作時有時無,所以曾經協商後又毀諾了一次,
但是現在A君找到一個工作薪水加上加班費一個月可以有4~5萬,所以他找代辦再去協商一次,
他用前一份工作最低薪資約1萬8去報他的收入,
請代辦和銀行談分180期0利率償還,假設協商通過一個月扣除掉必要開支可能只需要還最大債權銀行4000元,
這樣他現在的工作扣掉要還銀行的錢就變的綽綽有餘,也不會有其他銀行來強制執行他的欠款..
坦白講我聽到後覺得沒有什麼漏洞,也很合理,但這樣搞會不會有風險??
我問他可是新工作的勞健保和薪資一分一毫都會被紀錄,難道銀行不會回頭去查嗎?
他說代辦說只要趕在新工作發薪水1~2個月內協商完成就可以..
雖然是祝福他可以處理好債務問題,但總覺得有這麼簡單的事嗎?
我是覺得找代辦事情還沒處理好就要先收一筆處理的費用,倒不如直接和銀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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