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很扯的合約真是份大禮阿
萬泰銀行將部分資訊委外給ibm
但未界定每年要施作和項目細項,而且合約價是每年固定送 2億給 IBM 做的好或做不好通通大放送長達10年
通常要是有簽約,維護合約價格還可以每年談,每年砍
每年固定 2億, 一次送 10年
IBM 這合約真是賺翻了
而且更好笑的是下面紅字:創新的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通常是要各銀行內部算過成本,商品是可以賺錢的金算師也看過,銀行再來往外推廣
新商品搞不好也要主管機關 審核是否可販賣才可放行才對
ibm也變成金融商品的供應商了,ibm不是資訊服務供應商嗎?
相關新聞請見下面鏈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6618127.shtml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即時報導】2011.09.28 12:45 pm 萬泰銀行28日宣布,董事會通過與IBM簽定為期十年的資訊委外計畫,相關委外服務合約,將待主管機關金管會審核委外作業計畫後正式生效。這一委外計畫每年應支付的固定服務年費約2億元。萬泰銀表示,近年來積極轉型有成,在獲利和營運情況持續成長下,未來藉由IBM先進、專業的資訊服務,可望提供銀行客戶更多元、創新的金融商品和創新服務。維持銀行營運的穩定性並提昇資訊服務水準以迅速確實配合業務推展及外部法規變化,並有效降低作業風險。
為了在競爭激烈的金融環境中尋找更大的資訊競爭優勢,萬泰銀行持續著眼於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並隨市場變化採取適當行動,讓銀行在競爭環境中保持領先,同時提供客戶更好的服務,為符合此一營運方向,決定在符合銀行法規定的前提下與IBM合作,未來銀行將可望更加專注於核心作業項目。
包括資料安全控管目的及政策、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原則、IT策略規劃、業務需求與IT整合規劃、資訊採購及決策等。2007年底SAC及GE Money入主萬泰銀以來,陸續引進新經營團隊,在新經營團隊努力下,銀行獲利能力持續出現亮眼表現。截至今年8月底止,攤銷不良債權前獲利(EBTA)達23.05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33%,資本適足率達14.88%,顯現持續改善資產品質的強力後盾,目前8.49億元未攤銷不良債權餘額,將於今年底前攤提完畢。
這萬泰銀 到底是公司還要繼續開嗎?
看他最近的重大訊息應該是被太子汽車 還不了錢才造成帳面虧損吧
怎麼繼之前自己在關閉一堆自己的分行之後
現在又在切割自己的部門,還自己說這樣子會更有競爭力
這家公司高層好像都搞錯方向再營運公司了吧
childk ΘςΘ wrote:這應該是指
而且更好笑的是下面紅字:創新的金融商品
萬泰經由
childk ΘςΘ wrote:資訊的外包,進而使萬泰專注本業,而能
包括資料安全控管目的及政策、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原則、IT策略規劃、業務需求與IT整合規劃、資訊採購及決策等
childk ΘςΘ wrote:
可望提供銀行客戶更多元、創新的金融商品和創新服務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childk ΘςΘ wrote:
而且更好笑的是下面紅字:創新的金融商品
這應該是指
萬泰經由
childk ΘςΘ wrote:
包括資料安全控管目的及政策、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原則、IT策略規劃、業務需求與IT整合規劃、資訊採購及決策等
資訊的外包,進而使萬泰專注本業,而能
childk ΘςΘ wrote:
可望提供銀行客戶更多元、創新的金融商品和創新服務
白日夢大大你寫的好好阿
你有淺力當總經理或當PR 發言人.....接的真好
這麼多大話的字眼串起來又好像沒問題
簽過合約的都知道 "資料安全控管目的及政策、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原則、IT策略規劃、業務需求與IT整合規劃、資訊採購及決策等" 這都是內部自己公司要有商品再去做評估的事阿
說一堆很籠統的沒有細定明確,中長期進度(硬體,軟體,服務水準)流程。每年就是送你 2億啦
管他做的好與不好...........這績效由你來當發言人,真是最恰當也不過了
一定寫的通通很好,賺不賺錢結果好不好都可以說是銀行自己的商品問題,銷售員賣不好
其實跟廠商一點關係也沒有,也可以切的很乾淨阿
合約都定的很清楚,不管怎麼樣,每年固定 2億給廠商.....(10年賣出 20億)
10年內完全無法變更,除非毀約(但是一旦賣出去了,要毀約要付出更大成本重新培訓招募)
所以這家公司擺明就是要賣掉的了吧
萬泰明顯是高層不懂銀行經營.....但很會做生意,做表面績效
再看看太子的未還款項...16億...
caroldodo wrote:
至少IBM 是大公司...(恕刪)
本人沒有針對任何公司的意思, IBM 是一家很好的公司
存脆這種寫死每年固定給一定金額的錢
但是沒有說死一定要做到怎樣何種軟硬體,服務商品等級等的界定
長達10年.....也無中長期計畫的,先給錢合約
乾脆先包給立委好了,再轉包給 大型公司,我想一般人對這種合約都還蠻樂意接的
這是非常奇怪的.........................
一旦玩下去也沒有回頭的
不過萬泰的董事會都答應通過了......小弟也只是說說聊聊這種合約的偉大之處
銀行,保險的新金融商品販售也都是要跟主管機關,當地政策法令有相關規範才可以在市場販賣
要是想要隨意引進新商品,也要主管機關先審核就可以賣了,並不是設備廠商說可以賣就可以賣
硬扯在一起......
大豆頁平 wrote:
金額有沒有問題我不清楚,但這就是大型主機簽約的型態,
我覺得樓主要先去搞清楚,不然被笑的人會是你!
大豆大大.....你很肯定 IBM 大型主機合約
台灣很多客戶一次簽這麼多年嗎?
印象中簽約價錢是根據計算使用率量計價的....
當然還有根據使用何種軟件很多種的授權費.....
幾年重新簽約小弟沒簽過阿,當然不知道
請明示小弟 大型主機的簽約型態
儘管嘲笑小弟,狂笑也無所謂
最少可以多了解東西也是很好的....討論討論阿
不過小弟重點再上一個回文
寫死每年給 2億.....當然這有好有壞
銀行拼命壓榨廠商要一定時程開發出來,或是要多快速設備的話,做不到罰錢:這對銀行當然是好事
如果期間也沒啥重大事情,軟,硬體,服務的話: 這對服務提共商又是好事了
一體兩面
不過這篇封筆,不再說任何話了.....得罪人就不好了
祝那兩家公司鴻圖大展,都有很好的發展,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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