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對這個事件感到很好奇


股票不是買賣雙方在證交所 進行搓合???

中國政府如何知道 他是利用人頭戶炒股

並且把人頭戶股票 轉移給其他人....這部份是有爭議

除非買的是 未上市股票..否則 賣方 怎麼知道買方是誰?




新聞在此

請大家一起討論


2011-09-10 8: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件

Jimmy Bordon wrote:
股票不是買賣雙方在證...(恕刪)


五千萬人民幣 + 大陸買股 + 爆漲
那應該有很高的可能性是買大陸A股

台灣人(or外國人)本來就不能買A股
有買的都是透過人頭
新聞看不出來,但如果我的推測沒錯的話
當初敢用人頭,現在被人頭吞了就怪共產黨政府
這只能說是黑吃黑,怨不得別人
我想全世界應該沒有法條會保障用人頭的黑交易
大陸政府這樣作只是剛好而已

首先樓上說的沒錯
沒有大陸身分證的別想買A股
這絕對是用人頭戶去買的
現在被黑走了只能說3+1好
有賺就要脫身了還想撈更多
根本就是自己挖洞給自己跳.....


另外
這位女士如果新聞沒報錯的話
是位定居在紐西蘭的唷
怎麼出了事情不去找紐西蘭中國大使館投訴
反而跑到這個當初她遺棄的台灣來開記者會
開完之後又回紐西蘭去了勒?

noruko wrote:
是位定居在紐西蘭的唷
怎麼出了事情不去找紐西蘭中國大使館投訴
反而跑到這個當初她遺棄的台灣來開記者會
開完之後又回紐西蘭去了勒?


選舉前,總是會有一堆拿著國外護照的台灣人(?)回來吵一下,見怪不怪了...
對岸連國家級銀行都可以偽造被害人證件詐領存款了,

貪心鑽法律漏洞被騙回來投訴只會被中國人酸而已..
她把對岸當成法治國家了...
就算有關係有背景都會被坑
何況是沒關係沒背景又違法(?)在先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被人頭戶黑吃黑
大陸是人治的社會
有機會當然吃了你不意外
紐西蘭人怎麼跑來台灣陳情呢?
台灣跟中國沒外交關係啊!?
走私白粉被同行打劫可以找警察局討回公道嗎,他說沒有收到公文,當事人[另有人頭戶]都不是她怎麼會收到公文,好奇怪,作違法事情還理直氣壯地真是少見.
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利用違法手段想賺錢
搞到自己被A錢
還有臉罵政府

這麼愛台灣,幹嘛還定居在國外
這麼愛台灣,賺到錢時怎麼沒回台灣繳稅

出了事,才想到有台灣這個地方可以回來叫囂
有本事,有膽量,請去對岸那邊叫

台灣這邊沒有任何人有義務幫違法投機份子的忙

我只能說對岸那邊黑吃黑的人做得好
這也算是另類的正義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