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 Google 買 Moto 的原因是為了 專利 or 智慧手機大餅分一塊 or 置入Google搜尋 地圖 廣告
I don't care....
我搞不懂的地方是
Google 還沒買 Moto 之前, Moto (MMI)的股價是 US 25元左右
明明可以用每股 25元買下 Moto
那 Google 為何要溢價63% 用每股 40元去買 Moto ?
不可能那麼佛心要給 Moto 散戶賺錢吧?
(如果以每股25元 那78億美金就可以買下Moto了 多花這47億的原因?)
我找了很多報導都沒有解釋這一點
希望有知道理由的大大不吝告知 感溫
所謂“控制”是指股東基於控股地位而對公司的人事、業務及決策所享有的支配和控制權利,股東可以憑藉這種控制權,使公司按照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經營,從而降低其投資風險。所以,有學者乾脆稱“控制”爲“控股股東以自己的意思支配和利用公司財産的權利.由於“控制權”的存在,從而使控制股的轉讓與非控制股的轉讓會産生不同的結果。因爲控制股的賣方出讓的並非單純的財産利益,而且還包括根據自身利益處理公司事務的權利。所以,控股股東通常要求在正常股價的基礎上,對由其掌握的股份進行加價,這種加價系出賣公司控制權的溢價,故稱“控制股溢價”或“控制股加價”(注:麥金森先生于1988年一次調整中發現,43家樣本公司中有37家的高表決權股份獲得了較高的價格(平均溢價27.6%)。);而買方(受讓方)則力求保證其從交易中獲得的利益與其所付的價格相符,至少不能少於其所支付的價碼,爲此,他要麽通過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降低其代理成本,並從中收益;要麽通過掠奪公司財産或欺詐少數股東的方式來彌補其過多的開支。如果新的控股股東熱心于公司的經營,而且他又是個有效的經營者,那麽包括控股股東在內的所有股東均有可能由此而收益。這種利益,學界稱之爲控股帶來的“共用利益”。反之,如果新的控股股東利用其權利侵吞公司財産,則只可能對控股股東有利,故控股帶來的此種利益被稱之爲控股帶來的“個人利益”。儘管個人利益與共用利益並非絕對對立,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追求個人利益極大化的傾向往往同時存在(注:美國學者J ·巴克利和霍爾德內斯通過對106次大宗股票交易的分析,得出了此項結論(參見J·巴克利·霍爾德斯:《法律與大宗股票交易》,載《外國法譯評》,1994年第2期)。),但控制股的交易對公司的非控股股東來說, 仍可能是致命的。畢竟一旦控制權得以確立,再將其驅逐出去將極爲困難,甚至根本不可能。所以,控制股的轉讓,絕非單純是交易雙方之事,它對公司和少數股股東的影響同樣是深遠的,甚至是惡劣的。這也正是各國理論和司法界主張對控制股的溢價交易進行限制的主要動因的所在。
AlanSoCool wrote:
不管 Google ...(恕刪)
沒什麼秘密.更沒媒體講的那麼複雜.......就單純的財務擴充手法......
個人認為.GOOGLE.一定本身營收出問題了.才會用鯨吞的方式.大幅溢價.快速吞併走下坡.而高營收的公司...
美國股災.都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還是巴非特說的好::耐心等待....
明明再等幾天就有機會半價.吃下MOTO.....但是卻付出165%的代價....
若你是GOOGLE CEO.你是會再何種情況下做此決定???????不管怎樣!絕不會再大賺錢的時候.......當然是帳面需要.才會衝麻...
鴻海併奇美...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許家找金龜續+郭家看中許家家世..
1.GOOGLE股價高.用一些附帶條件合約.就可以沖掉.短期現金支出.製造出帳面數字..
2.快速衝高營業額.......目的製造出帳面數字
3.快速製造出通訊市佔率..目的製造出帳面數字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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