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與前公司的糾紛問題

您好,想詢問關於與前公司的糾紛問題。
我於2011/4/1離職(但離職日押2011/4/30,因有積假未休)
昨天2011/7/9突然收到前公司寄給我存證信函,內容說我作帳並假用客戶資料以圖利業績獎金,所以要求我於月底前規還一至四月的業績獎金二萬七千元。
但我不明白怎麼會過那麼久居然說我作帳並假用客戶資料以圖利業績獎金?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呢?謝謝
2011-07-10 17:47 發佈
那你有作帳嗎?
blue123456789 wrote:
您好,想詢問關於與前...(恕刪)

blue123456789 wrote:
您好,想詢問關於與前...(恕刪)


1)_把這封 "存證信函" 好好保存,作為日後提告的證據。

2)_既然你都沒作,就不要怕!也不要怕上法院,因為真相只有一個!


發錯版了~發到閒趣聊天那邊可能會較多人回
沒作你就不要怕
沒作不用怕..不用理

有作就吐錢,免的為這小錢傷神
上法院光是請律師,基本好像就五、六萬起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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