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扣抵比例&繳個人所得稅 問題

最近收到, 100年現金股利通知書: 如下

股利金額:50,000(已入帳), 100年度之稅額扣抵比率20%,股利淨額50,000, 可扣抵稅額:10,000.


問題:
1.股利淨額50,000, 可扣抵稅額:10,000: 101年申報個人所得稅, 要填股息60,000, 已扣繳10,000???

2.101年報稅時,如果算出來應繳個人所得稅為:50,000. 但是累積 可扣抵稅額:300,000., 會退稅50,000-300,000=250,000??







2011-06-26 10:17 發佈

likegossip wrote:
問題:
1.股利淨額50,000, 可扣抵稅額:10,000: 101年申報個人所得稅, 要填股息60,000, 已扣繳10,000???

2.101年報稅時,如果算出來應繳個人所得稅為:50,000. 但是累積 可扣抵稅額:300,000., 會退稅50,000-300,000=250,000??

..(恕刪)


1. 對

2. 問題有點怪. 理論上, 應繳個人所得稅應該是經過計算並已考慮可扣抵稅額三十萬, 所以就是要繳稅五萬. 如果這五萬, 只是考慮所得及各項扣除額, 那答案是對的.

likegossip wrote:
問題:
1.股利淨額50,000, 可扣抵稅額:10,000: 101年申報個人所得稅, 要填股息60,000, 已扣繳10,000???

2.101年報稅時,如果算出來應繳個人所得稅為:50,000. 但是累積 可扣抵稅額:300,000., 會退稅50,000-300,000=250,000??


1.帳面上總股利是60,000 但是實際拿到是50,000 10,000僅能用於抵稅

除非你的稅額低於10,000 否則你拿到的實拿股利就只有50,000

2.250,000正確 但是...不太可能是這樣

應納稅額50,000 設收入為X

X*5%+(X-500,001)*12&=50,000

故得收入應為650,000左右

又你可以拿到300,000可扣抵稅額

300,000/30%=1,000,000(舊有的最高可扣抵稅率)

扣除股利收入 你的收入-350,000??

整個邏輯根本就無法成立...
但是累積 可扣抵稅額:300,000
以營利稅17%
想拿到 可扣抵稅額:30萬 除息金額要達到 176萬 (30萬 / 17% =176萬)
需申報的股利所得 206萬 (股息+可扣抵額=176萬+30萬=206萬)

外表看起來 可抵減稅
應該是需補稅
清楚的說 如果不想拿 30萬扣抵額
搞不好原本就不需繳 5萬稅了
frank4831 wrote:
1. 對2. 問題有...(恕刪)


1."只是考慮所得及各項扣除額, 那答案是對的": 是的! 只考慮"所得及各項扣除額"

2.應該這樣說: 應繳稅額-投資抵減(最後一年, 沒有50%問題, 可以全部抵繳)=50,000.

(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50,000)-可扣抵稅額(300,000)=250,000---->101年申報所得稅時,可退稅金額??

likegossip wrote:
2.應該這樣說: 應繳稅額-投資抵減(最後一年, 沒有50%問題, 可以全部抵繳)=50,000.

(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50,000)-可扣抵稅額(300,000)=250,000---->101年申報所得稅時,可退稅金額??(恕刪)


應該是退 25 萬沒錯.

版主是那個之前媒體報導, 年收入千萬卻不需繳稅的人嗎?


99至100年度起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一覽表(單位:新臺幣元)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全年應納稅額
500,000元以下~~~~~~~~~~~ × 5% - ------0元 = 全年應納稅額
500,001元 ~~~ 1,130,000元 × 12% - 35,000元 = 全年應納稅額
1,130,001元 ~ 2,260,000元 × 20% - 125,400元 = 全年應納稅額
2,260,001元 ~ 4,230,000元 × 30% - 351,400元 = 全年應納稅額
4,230,001元以上~~~~~~~~~ × 40% - 774,400元 = 全年應納稅額

如果以你所說的-累積可扣抵稅額:300,000的話
以稅額扣抵比率20%來算的話
你股利股息的利息收入將是150萬
加上其他的存款利息.薪水收入.其他收入等等
你如果不幸超過226萬的話~那你要補稅
即使沒超過,以稅級距稅率20%來看.你也討不到便宜
反而會因為股利增加收入,拉高稅級距稅率,增加稅額

編輯補充一下
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即為綜合所得淨額
100年度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免稅額
本人、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82,000
年滿70歲直系尊親屬~~~~~~123,000(註1)
標準扣除額
單身者~~~~~~~~~~~~~~~~76,000
有配偶者~~~~~~~~~~~~~~152,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104,000(每人,註2)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每一申報戶,註3)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25,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每人104,000

註:
1. 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其免稅額按上述金額增加50﹪。
2. 有薪資所得者,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未達薪資特別扣除額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3. 可扣除額全年合計未超過27萬元者,可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27萬元為限。

mimikan wrote:
99至100年度起綜...(恕刪)



這個讚.....


收藏起來....




雖然我已經收藏很多篇了....

frank4831 wrote:
應該是退 25 萬沒...(恕刪)


感謝解惑!

其實年薪破千萬,不用繳稅的,應該不少(上班族除外,因為一毛稅都少不了), 士林夜市應該很多

聲明: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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