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專程從板橋跑一趟桃園中壢參加1538股東會
這也是這輩子第一次參加公司股東會
主要是最近市場對1538很多負面消息
也順便去看看這家公司到底是在搞什麼??
會議一些表決案順利通過
可是看的出來股東們對於公司營運是有備而來的
於是會議結束後董事長特別留下大家"有問必答"
以下為大夥關心議題
一、公司五月份淨值只達9元乙事
答:董事長表示,公司四月份處份楊梅閒置廠房、土地利得1.5億,款項均已取得,惟因未達證期會公告標準,因此會顯示於半年報內,該筆業外處分資產利得,可提升公司淨值!
二、先前公布已與龍宮水電公司簽約,簽約金何時入賬
答:款項預計於七月中旬入帳!
三、公司去年度虧損因應?
答:去年公司全力發展CIGS太陽能、原訂去年即可量產,因此忽略於本業(手工具),但因研發遭遇困難,導致CIGS去年無法達成目標,因此造成虧損,此為董事長的疏忽,對各位股東致歉,今年以強化本業部分,因本業毛利原本就不錯,九月份將會有新產品認證,因此今年本業獲利將有所提升,董事長另外以玩笑口吻說道:因為公司這段時間投入CIGS研發相當大的研發費用,目標是做到市場第一,假如最差最差CIGS不做,公司光本業獲利盈餘就很可觀。但公司為了追求更大利潤與公司股東,因此CIGS是絕不可能放棄的!!
四、有關鍾董遭桃檢起訴案乙事
答:檢察官接獲密報而以內線交易搜索公司,雖然沒有發現相關事證
惟因公司有一筆92年正峰工的子公司原本要投資新莊另一間木造公司"兩千萬台幣"的借貸款項,後來因為投資案沒成,款項也匯回,同時該筆子母公司款項進出也已記錄於年報中,在當年法規並無規定與子母公司不得借貸之規定,....
有於這點,回來查詢會計法規
依據民國九四年公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修訂內容(注意鍾董說九二年的案子,但這公報是九四年才公佈實施)
其中一項是民國九四年以前的原規定
*母公司對子公司設有「不編入」及「得不編入」合併報表之情形
但第七號公報公佈後則自九四年起
*母公司需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內
大家或許、可能不了解這兩句話有何差異
但就會計法而言這是項重大變革
在九四年以前有公司以此漏洞將錢變到子公司,
子公司再投資母公司股權,有些甚至成為母公司的大股東
但因舊法規定可以各自申報
所以主管機關難以查核其中炒作行為
而衍生許多內線炒作、子公司控制母公司的弊案云云……..
因此檢察官就已新規定的觀點來起訴!!
其餘的條文便不再贅述!!
但大家想想
董事長提到九二年的情形
略為,其貸予子公司投資新莊某木材公司金額為”兩千萬台幣”
對對…只有少少的兩千萬而已,
在子公司取消該筆投資後此筆款項有匯回,
也有列入當年年報裡,
但檢察官仍將其視為九四年以前母、子公司常見的借貸情事
當作為內線炒作起訴!!
這就是鍾董說的用新的規定來查舊案,
更試問區區兩千萬能影響多少股價???
大家想清楚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這是小弟查詢後的見解,惟本案因已起訴,後續依法院判決為主!!!主要是讓大家知道鍾董在會議中所言不假!!
當然還有其他關於CIGS的很多問題,後續整理完再與大家分享
不過會後董事長表示可帶領股東參觀公司廠房.....
正峰新
乾脆分割好了 一分為三或許比較有看頭 要飆才飆得起來
搶在奇美前面 GOOD
1000股 正峰新換
LED 正峰電 5股
太陽能 正峰光 1股
工具機 正峰工 10股
飆到外太空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