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因為我在學校有打工,去年整年一年的所得是2萬元而我爸爸總收入我不大清楚我家有我奶奶(超過70歲)和我.我爸三人那我的打工部分有沒有可以扣除薪資所得??因為我爸擔心會超過繳稅%數會從5%變成12%可是我沒有問我爸爸詳細的總收入那我爸的總收入要有多少才有可能超過呢??我目前是就讀大學
GOONE wrote:因為我爸擔心會超過繳稅%數會從5%變成12% 安啦稅率從5%變12% 並不是全部金額都增加比如說 所得稅淨額是70萬那應納稅額是 (50萬*5%)+(20萬*12%)並不是你所想的 70萬*12%所得稅級距每升一級 後面會有個累進差額自己算一下12%的累進差額是35,000(50萬*5%)+(20萬*12%)=70萬*12%-35,000不是跳一級 所得稅就會多很多
owencho wrote:安啦 稅率從5%變1...(恕刪) 原來如此!!那我想請問薪資所得扣除額,是不是有收入就可以將所得扣除這薪資所得扣除額(不滿104000就以實際扣除)那我和我爸是否就為104000+20000可扣除??若是這樣那我的打工費用也就不會影響父母所繳的稅金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