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每一筆捐款,都被員工抽成15%的佣金
以上完全合法,而且還能博得做善事的美名
如此名利雙收之爽事,何人有意與我合夥呢?
本人欲創立台灣南斗十字會,每一筆捐款員工佣金皆少於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
每一筆捐款在扣除員工佣金之後,皆全數一次撥款至捐款人指定的機構
如此保證收益的投資機會難得,意者版上回文
捐款給慈善團體的錢是不可能百分百到你希望援助的人手上
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慈善團體的維持也是要花錢的
舉凡:辦公室承租費用、聯絡電話、義工誤餐費、交通費以及行政人員的薪水等等
這些費用你要這些慈善團體去那邊生呢?
當然是從捐款裡面扣
只是真正有良心的慈善團體 只會扣掉必要的行政費用
所以你捐的錢可能有95%可以到你希望的人手上
而一些假慈善團體之名 滿足個人私心的
你可以發現他們的高層 每個人都坐領高薪
而底層真正在付出愛心的都是義工
因此你捐的錢可能只有80%到你希望的人手上 甚至更少
而且有些團體 可能還會拿這些錢去蓋宗教大樓、行政大樓等等
捐款扣掉必要支出是合理的
你不可能叫這些人只有付出而沒有收獲
這是不合人性的
應該打擊的是那些假慈善之名 來滿足自己私心的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