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還本金不縮短年限...本息攤還縮短期數...哪種付的利息少?

有關房貸的問題想請問一下....

如果貸了三十年的房貸 沒有綁約的限制 中途想不定時大額還款 
1.要選擇只還本金、不縮短年限比較好 還是本息攤還、縮短期數?
2.那一種對借貸人較有利 總利息會負擔的較少?
3.只還本金不縮短年限 那麼每期(月)所繳付的本息是以初次借貸總額去算
還是借貸總額減掉已繳付完的部分之後剩餘借貸金額來計算呢?

謝謝
2011-03-29 15:16 發佈

lacaja wrote:
總額減掉已繳付完的部分之後剩餘借貸金額來計算呢?

謝謝


通常是不縮短期限,變更貸款本金的比較多

舉例來說 你原先借款1000萬 20年本利攤還 無寬限期

每各月繳納 5.5萬的話!

如果你期中繳納了快兩年後 突然大筆還款 4XX萬 使借款本金變成500萬

每各月繳納的本利就剩下2.7萬多

基本上我是認為既然不綁約,就不需要太擔心期限問題,反正你哪天還完就自動到期了

而且這種大筆金額還款,除非很有規律性,否則也很難放在所謂的理財房貸規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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