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友人他妹妹有投保遠雄壽險公司的醫療險,
過年前因為車禍造成顱內出血,左右腦都開刀,
至今已一個多月了還昏迷不醒,她有投保多家壽險公司的醫療險,
透過家人要申請理賠醫療保險金,
很多家的理賠單據都只要出險者蓋章或蓋指印就可以申請,
但卻唯獨只有一家遠雄壽險公司,卻要求要出險者親自簽名才可理賠,
人都已經不醒人事了,要怎麼簽名呢?
投保醫療險不就是要用再最危急的時刻嗎?
遠雄壽險公司你的規定也太沒有人性了吧!
請大家投保醫療險的時候要慎選壽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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