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1月的時候因為資金調度比較緊,所以一時心軟接受了某外商銀行電話行銷專員的建議
向銀行申請一筆小額通信貸款, 申請書上寫的是40萬,當時有確認並簽回給銀行.~
但是等到撥款確認時卻發現貸款金額變成了50萬,而銀行也撥款了~
打電話給該業務的回應是: 唉呀~他想說50萬比較好算,有多點資金可投資, 所以幫我改了.
(這還是我打去問才說的), 當時也沒想跟他爭論,只想說多出來的錢沒被他汙掉就好~
過一陣子想想不對,詢問銀行的朋友及回家檢視相關文件後~
發現當初業務把我改成貸50萬的事情完全沒有書面資料,更不用說簽名同意了~
我手上有的是當初申請時所填的40萬元的申請書(有我簽名蓋章的)
基於上述理由我有去跟銀行詢問也將相關的文件給他們看,他們只說要跟主管確認~
還在等待他們的回覆~
我想請問的是:
1.既然在這種沒有合法簽名的文件下,雖然銀行已撥款,可以跟他們取消貸款嗎?
這樣我還要付違約金嗎?
2.銀行業務擅自變更貸款金額(事後雖然經電話詢問),在沒有申請人簽名的情況就變更,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jeter45 wrote:
2.銀行業務擅自變更貸款金額(事後雖然經電話詢問),在沒有申請人簽名的情況就變更,是否有偽造文書之嫌?
別想太多了,這個對你而言沒有什麼偽造文書的問題,
你去貸款,寫個書面資料說你要貸 40萬,結果銀行最後撥給你 50 萬,
當然結果是你要多付 一些利息,
如果你不爽,就拿著你的申請書去金管會檢舉銀行和申訴,會比較省事。
可能你申請 40萬,業務在內部作業時 "書面建議" 銀行給 50 萬,
至於 這個 "書面建議" 究竟上面如何寫的,你也不知道,
有可能是 就是寫個評估書與建議書上去,
因為需要貸款的人,最後拿比較多錢時,可能就會自動同意多貸一點,
可能銀行也知道這種趨勢,所以就給多貸一點。
而且申請金額,銀行核貸最高金額,撥款金額,也是不同的概念。
就像銀行給你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是 20 萬好了,你可以只花 1萬,
可能下個月又通知你,你的信用額度提高了,可以到 30 萬。
當然也有可能是業務變造你的申請書,
但業務一般不用去冒這麼大的風險去這個這事,只為了那一點獎金吧。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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