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 用我弟的名字當董監
但開會時 是由我去開會
這樣可以嗎?
上市櫃公司 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owencho wrote:
剛剛有查了一下關於監...(恕刪)
(1)公司法 第 218-2 條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2)同法 第 227 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至第二百條、第二百零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二百十四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董事會為之。
(3)同法 205 條 ,董事之代理出席董事會 .... 故監察人代理出席董事會並不在公司法 第 218-2 條准用範圍理 .
不過最重要一點 ,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出席次數都要公開 , 所以你常常這樣的代理方式一定會被金管會關注 .
好歹中華民國也一百年了 ,一些奇奇怪怪案例早就變成金管會要求資訊公開的項目 ,說到這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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