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些勞資問題

因為在站內收尋
該文章發佈在這一區...
所以我也發在這區
如有不妥...
請告知~~我該貼那哪比較適合...謝
也麻煩各位前輩指點


2009年年中
我找到了一個醫院基金會的工作
工作內容對我來說有挑戰有學習
跟同事相處也都相當OK
我以為相當的穩定....

沒想到2010年中....
與醫院中的6人(4位平面+2位企劃)
被院長女兒調到這個公司
說是會給予過去更好的福利與薪水+獎金....
還很假民主的在大家都過來後....
問大家這樣的調動好不好......(想馬上走路的才說不好!)
當然沒有人吭聲....也沒簽任何文件...

本來上下班不打卡....
工作完全責任制...(做完~~不想來跟同事說一下就OK....)
週休2日
但是在某位同事的努力早上10多到....5.30離開的情況下.....
而且還很常有人早上8點就開始打電話找他....
老闆沒約談他本人.....卻要大家以後上下班依照原企業規定
上下班打卡....隔週休....請假系統到原企業網站點選
而且過份的是.....所有人年資歸0.....
這點我是沒什麼差別....但是有同事做了5-6年以上.....真的蠻過分的....
至此.....
我認為......所謂的福利.....哀.....

至於薪水加獎金.....
我們每個月領薪水....
每一季領一次獎金....
至目前為止....我們已經領過2次獎金....
經過計算....(8個月薪水+2次獎金)/8=我以前在基金會的單月薪水.....
真的是很......
而且我做的工作....坦白說真的多了很多.....
這就是他們口中的提升薪水.....

在去年6月開會時也有說公司第一年年終訂為1個月薪資
有會議記錄...

可是今年的年終只發給我6963元
說是....
因為公司盈餘除平均分配的結果
後來又說...
因為我們到公司也才半年....
這合理嗎?


我可以控告或檢舉他們嗎?

我如果先直接不上班會觸犯什麼法條嗎?

今日我才知道
當時他們要我轉公司
沒有先發給資遣費或是給我填寫自願離職書
這裡有一個錯誤點
還有什麼是我的權利或義務...請大家指點
謝謝!
2011-01-31 17: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資問題



找各地的勞工局裡面有免費法律諮商

如果你無故連續曠工超過三天 好像可以直接免職 所以勸你不要


最後勸樓主 以和為貴 目的有達到 五、六成就好了


資方活不下去 勞方也沒有工作可作

不過如果貴公司 是當紅產業 就當我沒說過上面最後那兩句話

要馬忍氣吞聲,要馬換工作.
台灣,除了公家機關,去哪兒工作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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