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保險局又要開辦"100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貸款"。
不過,經小弟算了算,怎麼好像不太對,怎麼可能會有這種好康。請各位高手幫忙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
勞工貸款額度:最高可貸十萬元新台幣。貸款期間:三年。貸款利率:1.4%~1.5%。
官版的說明如下,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18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94元。
小弟實際計算一下:118*6+3394*30=708+101820=102528
如果將這些錢存入定存整存整付三年期會是怎樣呢?答案是103850元。(台銀三年期定存利率1.26%)
明明貸款利率說是1.4%~1.5%,比定存利率1.26%還高,為什麼三年下來反而定存整存整付會比較多?
既然要幫助勞工過年的經濟需求,給予生活困難的勞工紓困,為什麼還要限制十五年的年資才可以貸款呢?
畢竟那也是我們的錢耶!美其名說給勞工紓困,解決經濟上的需求,卻還要賺我們的利息,不還欠費,
還不是從之後的勞工給付額裡去扣,還真會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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