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max wrote:興富發董事長鄭天欽涉...(恕刪) 半年內可易科罰金一天算1000 一個月30天共30*5=150150*1000=150000台灣法官真是腦殘15萬不過是老闆去一晚酒店的錢 小意思不法所得怎不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