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鄭欽天涉內線交易罪,二審判刑。皇翔、長虹、國產下跌。

興富發董事長鄭天欽涉內線交易罪,二審期間供認配合內容,改判5個
月(原一審判10個月)。

目前正提出再上訴,三審可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2010-11-15 17:24 發佈
真是垃圾董事長,

據說立法院要修法放寬內線交易認定標準,

這些立委真可惡啊 @@
判太輕了吧,投資人損失慘重,才判五個月…法律真的無法保障好人…

flyingmax wrote:
興富發董事長鄭天欽涉...(恕刪)


半年內可易科罰金

一天算1000 一個月30天

共30*5=150

150*1000=150000

台灣法官真是腦殘

15萬不過是老闆去一晚酒店的錢 小意思


不法所得怎不討回來??

flyingmax wrote:
興富發董事長鄭天欽涉...(恕刪)


雖然你很憤慨,不過他叫鄭欽天
判幾年還是幾個月只要能易科罰金的,對這些大老闆根本沒差
小老百姓一樣只能看房價興嘆
大家一起來空這支股票吧,

讓它跌到股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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