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違反網路隱私,罰台幣近9億元。(賣臉書個資能賺錢,告盗賣個資的公司賺更大!!)

Facebook賣個資不是新聞,但被廣告公司大量販售個資則是第一次,美國國會確定在近
期內要求facebook進行說明。

包含台灣在內,傳聞數個月前就有行銷公司私下販售「潛力客戶名單」,有使用的公司對
資料內容相當滿意,包含:姓名、地址、職業與公司地址、電話、私人email等等。

有趣的是,也有人打算對廣告商提出訴訟,原因在於這些公司註冊地點對個人資料有高額
罰鍰規定,例如英國等地,廣告商可能每個人要賠逾1,000英鎊。

1,000英鎊??!! 真好賺....
2010-10-20 8:15 發佈
facebook還沒完,google官司先判: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宣布Google同意2250萬美元,和
解違約記錄蘋果使用者隱私的官司。

Google曾向Safari保證不會被追蹤,但事實上任何使用者一旦
用了Google廣告服務,就會被秘密安裝追蹤軟體,監看使用者上
網記錄。

Google違反與 FTC 的網路隱私協議,該協議有效期20年。
Google已同意罰金,並承諾迅速進行修正。

FTC也發現FACEBOOK違規,情節甚至比google更嚴重。一般預料
臉書罰金不低於google.

另傳言,FTC也開始針對蘋果google的APP進行調查,相關官司涉及
民眾集團訴訟,需投資人留意。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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