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控操縱價格 起訴友達及6主管
美國司法部今天表示,友達光電(AU Optronics)及6名主管,涉嫌於2001年9月14日至2006年12月1日間操縱TFT-LCD面板價格,已由聯邦大陪審團決定依反托拉斯法追加起訴。
司法部曾在2009年2月起訴多家亞洲企業的11名主管。南韓的樂金顯示器(LG Display)、日本的夏普(Sharp)、日立顯示器(Hitachi Displays)、愛普生映像元器件(Epson Imaging Devices),台灣的華映、奇美電都認罪,並繳納罰金。
聯邦大陪審團經過審理後,6月9日決定依反托拉斯法源「薛曼法」(Sherman Act),追加起訴友達光電、友達光電美國分公司及6名主管,包括當時的總經理陳炫彬、業務執行副總熊暉、桌上顯示器事業群總經理陳來助。
司法部指出,包含2009年及今天的追加起訴,各家公司已有17名主管遭到起訴。其中6家已經認罪的企業,共繳納超過8.6億美元的罰金。
友達光電及其主管一旦被認定有罪,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單一個人罰金最高100萬美元,單一企業罰金1億美元。另外,如果不法所得總額或受害者損失總額高於薛曼法的罰責,可將最高罰金提高到前者或後者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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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們台灣引以為傲的高科技業!!
自以為高科技
卻做著老外根本就不想幹才丟給我們的"代工業"(在此用代工業3字來泛指==>毛利低的廠商)
拼死拼活靠著壓榨勞工與工程師
賺著微薄的利潤
享受著別人眼中的科技新貴的虛榮
結果呢?
低階層的勞工跳樓
高階層的主管也沒閒著
享受了幾年的榮華富貴之後
竟也遭到衣食父母的毒手
要去國外坐牢
這就是我們台灣引以為傲的代工業的下場
下面的跳樓
上面的坐牢
而我們這些廣大的股民呢
就得在這些爛公司裏找個比較不爛的來投資
一不小心就要住套房
我們可不可以也訂個法律
控告蘋果的Steve Jobs壓榨勞工
造成多條人命的傷亡
來這邊坐牢?
可能嗎?
那為什麼老外訂個法律
我們就得有人要去坐牢呢?
可憐的台灣人
何時才要覺悟
不要再做牛做馬
不用再為別人做牛做馬一輩子之後
結果最後還別人被砍了一刀
也許政府與企業都還死不覺悟
但至少我覺得我們這些投資人
應該可以保護我們自己的資金
不要再投入這些
沒有什麼前景
自欺欺人的產業吧
醒醒吧
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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