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報稅達人

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個報稅的問題
我弟是領有殘障手冊無謀生能力,但是有一個越南太太,並有一個女兒
因弟妹年收入約三十萬,那他們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還是我可以報我弟扶養,我弟妹則獨立申報。
請各位報稅達人可以幫忙回答。謝謝!
2010-05-24 22: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報稅達人
如果你弟有領低收入戶
或其他社會救濟就不要把他列入扶養
因為低收入戶可能被取消

且夫妻是要一起申報 不能分開
有低收入戶不要一起報

因為是低收

人家 報扶養

是因為所得太高

報扶養可以節稅

那如果你報低收入戶

又高所得 是怎麼回事啊

會被查到

剔除低收
有社會福利的就不要撫養
或許你減免四千多
他卻是一個月損失更多
感謝各位的回覆
我弟弟沒有領低收入戶的補助,所以才想問問能不能報他
我現在比較有問題的是能不能讓我弟妹自已申報,而我報我弟弟扶養。
不知道這樣行不行?
謝謝大家!
夫妻結婚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第二年開始就一定要合併申報, 這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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