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家父領有輕度身障手冊,且每月有3千元津貼,
現因報稅問題怕影響到家父的身障補助,請先進幫小弟指點迷津。
下列為小弟目前的實際狀況:
1.小弟與父母同戶籍,與內人不同戶籍。
2.家庭每人年平均收入符合津貼領取標準。
3.家庭總存款部份:標準為200萬每人另有25萬額度
但內人名下有3百餘萬現金存款,個人名下存款+股票+基金約200萬
總和已超過津貼領取標準。
問題一
小弟與內人戶籍不同,但仍應合併申報所得稅
如申報扶養家父,是否會影響其身障津貼之領取。
問題二
津貼領取標準之家庭總存款是否僅計算同戶籍之家人,
會不會因合併申報而計入非同戶籍家人之存款。
惠請 先進為小弟指點迷津,不勝感激!!!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