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課稅

從今年起, 所有的海外所得都要列入最低稅負課稅,

那......咱們偉大的國稅局要如何認定海外所得咧?

某友人從香港的外幣帳戶匯到台灣的外幣帳戶,

都是自己的私人戶頭, 這樣要怎麼認定匯款性質?
2010-04-01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海外所得課稅
LuyaStar wrote:
從今年起, 所有的海...(恕刪)


基本上他認定你是海外所得就是了~~~

除非你能拿出證明說不是~~
他說是所得就是所得啊
不然你要提出證明
來證明說這筆不是海外所得
如果不是海外所得
一般國人在海外不會有錢可以匯回來的吧
等到各國互簽協定,可以互看對方國民個人所得就知道囉~

(同學台灣人,美國長大,被派到香港工作… 每年要付美國所得稅 + 香港所得稅… 之後台灣再收海外所得,他還要再付個台灣的所得稅)
MBAnon wrote:
(同學台灣人,美國長大,被派到香港工作… 每年要付美國所得稅 + 香港所得稅… 之後台灣再收海外所得,他還要再付個台灣的所得稅)


題外話!比較好奇,若有天你同學在海外需要幫助,這三個都有抽到稅的國家或"地方",會互踢皮球嗎?
吽吽牛 wrote:
題外話!比較好奇,若...(恕刪)


不會啊… 因為你找協助時,你就是以那一國的身份去救協助的啊…

像是我也有加拿大的身份… 在加拿大,去台灣辦事處時,他們對我,就是以對台灣僑民的身份處理… 而我在台灣,去加拿大辦事處,他們對我,就是以加拿大公民處理…

(大多數的外交官員還滿 professional 的啦,不會因為意識形態 / 什麼的,就嗆你有雙重國籍還是什麼的… 他們碰多了)

---

我唯一碰到問我中國 / 台灣問題,讓我有點不爽的,是在美國海關,被海關關員吃小豆腐…

他就問:"你們寫的文字叫 'Chinese',航空公司叫 'China Airline'… 為什麼你們不承認你們是中國人 (Chinese)?"

大概看我臉色變了下,他才馬上說他太太事實上也是台灣人,他只是好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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