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各位前輩幫我解答
情形如下 我老婆他今年3月離職待產但是以後大概8。9月會去工作 他是護士
他之前想當然爾都是投保勞保~~但是今年3月到9月期間他沒有工作 照理來講他應該投保國保才對
但是我有上網看了一下 發現我不懂的地方還蠻多的
因為他說(網路上)勞保與國保不能合併計算年資 那我老婆以後具續工作而且滿15年了可以請領勞保年金了
那他這半年的國保應該怎麼算還是就算是送給政府呢 我也有聽到一種說法是年資可以合併到勞保裡面(但是算
法不同) 可是我記得勞保是以60個月最高薪水為準的 那樣不就沒有差了嗎?
可是這樣又很怪 那我以後只要工作60個月後(都報最高)那我在去保國保到15年後再去請領這樣政府不就虧大了
我想問的只有 以我老婆的現狀來說哪個對他比較好
1投保國保
2尋找職業公會投保勞保等以後工作了在去醫院保
以上都是以會工作15年以上來講喔
希望有你要的答案,
其實勞保局的網站都有Q&A.
但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
真的不清楚的話請直接到各縣市勞保局的辦事處詢問最清楚.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kLdmTRbXCQ%3d
::: 首頁 » 國民年金 » 給付業務 » 老年年金給付 » 老年年金給付 » 與勞保老年年金的關係
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如同時符合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請領資格,
可以向本局同時申請國保及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國保和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
必須分別依國民年金法和勞工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各別計算保險年資及給付金額,
再匯入被保險人帳戶。
(年金給付可能有金額變動情形,所以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會分別匯款,方便申請人核對及向本局詢問。)
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後,勞保被保險人需勞保年資滿15年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然而,勞工年滿65歲時如果勞保年資沒有達到15年,但經併計以往曾參加國保的年資後有滿15年以上,
還是可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被保險人可備妥申請書件,向本局同時請領國保及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
本局將依各該保險的規定,分別計算保險年資及給付金額後,再匯入被保險人帳戶。
年滿65歲同時申請國保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
應下載列印「同時請領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亦可到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填妥相關欄位並黏貼好國民身分證正面及背面影本,以及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後,以掛號寄送本局或送交到本局各地辦事處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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