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誠意的發問]關於網路侵權相關的問題.

最近和女友一起開始做起網拍,商品跟著冬天的腳步似乎走的還滿順的,生意比想像中還好.
網路上的同行競爭不少,同樣的商品比比皆是.但最近發生一件事讓我們很氣憤,
在網路上查探市場時發現好幾位賣家所使用的照片,是我們自己拍的照片.照片被人欣賞雖然有些許成就感,是不錯...但是生氣的程度遠大於開心.
所有商品的照片都是我們自己花時間及成本下去,親自使用的實拍圖.我們就是認為商品要有實際使用的照片,客戶才會了解商品.竟然就這樣被別人輕輕鬆鬆的盜用,實在很氣.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想提出告訴,該如何保存證據,或是有哪個機關單位可以協助我們的呢?簡單的說就是,我要怎麼告他?
P.S.請不要問我賣的是什麼,這兒是不能打廣告的.
謝謝各位了
2010-01-18 22:37 發佈
藍色喀啦 wrote:
最近和女友一起開始做...(恕刪)


超多的拉

網頁列印下來當證據吧

你們照片沒打上店名嗎?
我愛香蕉
如果圖片上有你們店名的浮水印
不管對方有沒有處理掉(浮水印),可以先嘗試去信要求撤掉
個人感覺比較實際且快速,也不傷和氣
畢竟對簿公堂是耗時耗力耗錢的舉動
重點,時效應該也慢...


若無,認命吧~
以後請加上浮水印,並註明"嚴禁轉載"
不然我想不一定站的住腳



當然,個人只是提供一個思考方向,也沒有法律方面的專業,僅供參考


啊~加浮水印這招本來有想到,可是想說作用不大所以沒做..經過兩位的提醒,還是做一下,避免掉一部分的盜圖者.
對於盜圖的賣家我們一開始也都是善意提醒,留言過後是有換掉但是過了幾天還是一樣放我們的照片,才會想要走法律途徑.今天已經發出yahoo制式的通知信,希望可以得到些許成果.

1.不加浮水印沒影響, 即使你沒著明不得轉載,智財法也是主動保護。

2.用email正式通知對方停用圖片即可,,

3.智財是告訴乃論, 確定要告,可以自行和解或報案進入調解,再不行就走法院。
照片賠償金額通常不高,和解是最快速的方法

4.盗照片蠻容易判斷的,真要上法院的話不一定要請律師,自己在庭上講就好。
先想好,你是想告對方,還是想警告對方而已?

要告對方,就把所有證據保存下來,如對方如何使用你的照片的網頁存檔,還有你要能證明照片是你拍的,所以原始檔要留好。

想警告,就像你說的,發發警告信給對方吧,怕的人自動就會撤下了,不怕的還是不會有啥動作的...

另外,這種問題去相機版問,會比較多人回....
若對方也賣同樣的東西, 大不了他自己那他賣的東西來自拍, 這有什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這樣說好了, 假如你也不是原廠正式授權的代理商, 那你不也就盜用那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嗎? 那公司不也就可對你採取同樣的控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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