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拼死拼活20年,好不容易買了棟房子結果政府說現在太多人沒房子,強迫把你一層樓無限期租給別人(只要有繳房租)....你會不會很幹?光陰似箭(鏡頭帶到河邊流水...)過了40年.....房客早就自己買房子,沒住在這裡他的兒子還想把那層樓改成KTV小吃部你去阻止就說你打壓他(很可憐哩...)又要你出面解決(賣樓?分錢)還義正嚴辭說從來沒有肖想你的店面地產還扯什麼歷史共業?......好像受害人是他哩.....最後來個老套:劇情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用一個不是很像的比喻,就像是之前,舊公寓頂樓加蓋就地合法化,已經蓋的就蓋了,(地主已經賣地分地了)之後的就不准再蓋了,沒加蓋的人就覺得自己損失了...(地主不想賣地)有既得利益者,也有還沒有得利的人,個人覺得,若是有因政府的政策而得利者,就低調點,畢竟政策很難規劃的十全十美,人人都照顧到,若是沒有得利,也不用眼紅別人有錢可拿之類的,而一直強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個人小小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