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三節獎金 沒有年終獎金 沒有業績獎金 沒有車資補助
一個月就是35000 元整
但是公司 ,卻用小弟的名義,虛報支出,一年年,高達 48萬元整

整整多報了6萬多 ( 480000 - (35000*12) = 60000 )
小弟只能敢怒不敢言

而且,勞保上面 ,不是用實際薪資申報
只用,最低薪資 (17825元) 繳勞保費
上述直到今年九月底,小弟非自願離職後才知道
公司虛報薪資之外,還虛報勞保費,規避稅法
遇到這樣的問題 小弟可以怎麼做呢 ?? 跪求

1. 公司虛報我的年薪,害我被多課稅,這一部份該如何處理 ??
2. 公司虛報我的勞保費,導致非自願離職後失業補助的損失, 該如何討回??
3. 公司目前有工讀生,也都沒有保勞保,是否這樣犯法?
4. 公司在日前以資遣的名義,裁撤了一個老闆娘的妹夫,實際上他仍在公司坐領乾薪,
卻跟勞保局拿失業補助這樣犯法嗎??
上述第一項 有我本人的郵局薪轉 以及 扣繳憑單 證明公司虛報我的年薪
上述第二項 有我的薪轉 可證明我的薪水 還有勞保局的資料 可證明他只保最低薪資
上述第三項 那個工讀生 是個剛畢業涉世未深的小妹妹 不忍她在被欺騙 希望他快快離開黑心公司
如果放錯區 那小弟該放再哪一區呢 ?

謝謝大家 看完全文
雖然不認識 但是我感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