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健保被保險人的老婆,為家庭主婦,被保險人二個小孩,那全家四人,都要投保在被保險人的公司了?

如果男性健保被保險人的老婆, 為全職家庭主婦, 健保被保險人有二個小孩, 那不是全家四人(連被保險人), 都要投保在被保險人的公司了?


如果被保險人的老婆有工作, 老婆薪水比老公少很多, 那二個小孩的健保就可投保在老婆服務的公司了?

這樣老婆有工作, 跟沒工作, 一年交的健保費就差很多了!!!!!!!! (如果老公本薪很高的話 ?, 尤其 是 超過131,700 的月薪, 一年不是全家要交86304元的健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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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hinb.gov.tw/chinese/01_p_insurance/02_detail.asp?xprevid=5&pid=45&xlv=2
健保被保險人及眷屬投保順序
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第一類被保險人),不能以工會(第二類) 或農會(第三類)會員身分投保。

1. 一、二、三類被保險人不能為四、六類被保險人。
2. 符合被保險人身分者,不能以眷屬身分投保。
3. 同時是二個以上被保險人之眷屬,應選擇一位依附投保。
2009-10-05 23:16 發佈
supertaiwan wrote:
如果男性健保被保險人...(恕刪)


有方法避免全家四人(連被保險人), 都要投保在單一健保被保險人的公司上?
當然可以,就保到便宜的那個人身上.....
本來就沒規定要保到那邊,
如果夫妻一方沒工作,還可以分戶掛到區公所下,那樣最便宜!
pichiang wrote:
當然可以,就保到便宜...(恕刪)


如果夫妻一方沒工作,還可以分戶掛到區公所下

那二個小孩可以掛到區公所下嗎?
還是一定要掛在有工作一方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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