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朋友問到的問題,但是本身不是學稅務會計方面的 故來請教若是他父母用現金購買一棟市價千萬的房子(就先以1000萬來計算)想用現金購入,要如何避免或是如何節稅呢?朋友的情況是剛出社會幾年,怕買他的名字會被國稅局請喝咖啡請各位高手解說一下要如何避稅 節稅的方法代朋友跟各位先說聲感謝還有什麼資料需要補充判斷,或是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呢若是我就好了 >"<
如果以現金購屋目的是要贈送給子女以現金1000萬為例, 假設公告現值600萬1. 以父母共同名義購屋, 共同擁有1/2產權(比例可視情況調整), 即各擁有公告現值300萬的產權2. 利用每人每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購屋後父母可每年可將該屋以公告現值計算贈與220萬產權給子女則第一年即可贈與 220 x 2 = 440 萬該窩產權給子女3. 第二年繼續贈與剩餘產權給子女600 - 440 = 160如此兩年內即可將該屋合法贈與子女成本只有辦理移轉的政府規費與代書費當然還有些細節如贈與人在贈與後兩年內過世該贈與就會被併入遺產總額等就不在本節說明如有錯誤或不足請其他人再補充收工
sky0831 wrote:如果以現金購屋目的是...(恕刪) 請問今年底和明年初父母各贈與220萬,共440萬這樣是否可行?可行就有880萬了請問若是朋友明年結婚的話是不是能再贈與200萬的婚嫁贈與免稅額?
chiangtrowa wrote:哇腮 樓上的大大要是你爸媽送你1000萬房子我來幫你規劃避稅 閉的稅 你拿出來捐好了...幾十萬也是錢阿連幾十萬都看不在眼裡的有錢人 還真少阿 一千萬要遺產稅?真的有這樣的房子,拿來住就好,才不要掛名,別忘了還有房屋稅、地價稅...,也不用避稅吧(所以,我現在拿出來捐=0元~),到時價值不用算到一千萬,根本課不到,那來幾十萬的稅?先拿現金比較實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