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遺產與遺囑"特留分"的問題

最近家裏長輩的在問遺囑的問題,小弟也去研究了一下民法,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對嗎?

長輩與小弟的關係為叔侄(原本應該沒有繼承的權利)
但是長輩沒有結婚也沒有子女,故想將房子留給小弟

去google了一下民法的規定,對於遺產分配好像因為特留分的規定,所以沒有辦法完全依長輩的遺囑來分配

所以小弟整理如下:

繼承順序:
  配偶(X)
  直系血親卑親屬(X)
  父母(X)
  兄弟姐妹
  祖父母(X)

應繼分
  因為沒有其他順序的繼承人,所以兄弟姐妹的應繼分就是全部,對嗎?

特留分
  一、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X)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X)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X)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X)

所以無論遺囑怎麼分配,長輩的兄弟姐妹至少都可以來要三分之一,對嗎?

以下是小弟的想去

解決方法一: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賣給小弟

解決方法二:立遺囑時先請叔叔的兄弟姐妹預先簽放棄繼承

盼各位可以協助解答,謝謝!
2009-07-10 10:42 發佈
孩子不是修法了嗎

改限定繼承了耶
再怎麼嘴砲也不是員工,再怎麼衝流量分紅也不是股東
50TA wrote:
孩子不是修法了嗎改限...(恕刪)



限定繼承不是用在擔心被繼承人負債>資產時嗎?
這跟我的問題有關嗎?
ericgoodbaby wrote:
最近家裏長輩的在問遺...(恕刪)



解決方法二:立遺囑時先請叔叔的兄弟姐妹預先簽放棄繼承

這個先打槍 根據法律規定 不可以預先拋棄(放棄)繼承

特留分是保護原繼承人用的。

例如你是A的配偶 A死亡理當你可以繼承遺產(假設資產為正),

但A在遺書(遺囑中)表明不給配偶遺產,

則其配偶可以依特留分之規定,

保障其權利。
=====
沒錯 是無效的
=====
最好的方法是在生前把財產用各種名義轉移給你,

這樣就沒有繼承的問題。
=====
應該是直接過戶就好了吧(這部分我不懂)
=====
如果有立遺囑只會牽扯到特留分的問題
謝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長輩其他的兄弟姐妹會說之前簽的放棄是無效的囉!

叔叔也是覺得不合理...雖然他自己沒結緍,可是兄弟姐妹也沒來照顧,為什麼還要分給他們...
我有個朋友有類似狀況,若不買賣,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您本人過繼給叔叔當兒子,以後全部都是您的了。
ericgoodbaby wrote:
解決方法一: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賣給小弟
解決方法二:立遺囑時先請叔叔的兄弟姐妹預先簽放棄繼承

如果,你的前提是:長輩不打算把財產分給其他人(或是只打算給你?)
那麼,解決方法1還是沒效啊?因為『買賣』只是把不動產(房子)換成動產﹙現金)罷了。
方法2也有人說啦,也被打槍啊
所以,如果是打算把房子給你,那麼建議:
1.如果長輩還可以活2年以上,建議用『贈與』,那麼稅賦會少很多;而且,長輩也不會拿到現金,還分給繼承人
2.如果長輩已經來日無多﹙不是詛咒),或者可用他益信託方式,把房子信託給你,這樣就可以規避遺產
 問題了。
以上,希望有點幫助
所謂的遺產繼承
指的是死亡發生之後產生的繼承
因此人沒掛之前的任何書面繼承或拋棄繼承都是無效的......

要規避遺產稅唯一的方法
就在生前辦好財產轉移
父母如果擔心兒女不孝(公然侮辱或不盡孝道之類行為)
即使財產轉移在一年內仍然是可以宣告取消拿回來的
收養~~

這個問題就可解決吧~~~~~~~~~~
ㄚBEN
benny1901 wrote:
收養~~這個問題就可...(恕刪)

不一定,這代表他放棄自己父母的遺產繼承,除非他父母沒打算留遺產給他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