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中華民國98年 6月30日一、有價證券:和鑫﹝代號3049﹞ 1處置原因:自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起十個營業日有六個營業 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八年七月七日﹝五 個營業日,如遇休市則順延執行﹞。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一百交易單位或多 筆累積達三百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 該投資人收取至少五成以上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 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