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婆上個月突然中風 (8x歲) ,
而她沒結婚也沒小孩, 唯一的哥哥,也就是我爺爺人在美國安養院也無法回台灣,
到目前為止,姑婆意識還算清楚,可是無法講話也無法寫字,
上週還因為併發症送入加護病房...
但現在問題來了,從姑婆進醫院到現在快一個月,
中間的個人病房費加上每天24hr私人看護費,一天約要六千,
而這都是我爸先出的,
但想想這也不是辦法,畢竟我家也不是多富有,
如果姑婆一躺就是半年,那我可能要上街乞討了.
所以想問有沒有大大知道,如果是這樣的情況,
是否有什麼方式去動用到我姑婆的金錢 (例如從銀行帳戶將錢領出)?
或許會有人說沒錢就住健保病床就好,
但我爸的意思是,
因為我姑婆不是沒錢, 據我知道的,她現金不算,光是房產和股票就有好幾千萬了,
所以我們是想用她的錢來讓她受到最好的醫療,
畢竟她也無子女,錢對她來說沒有用,所以當然就是讓她受到最好的照顧...
因此想知道是否有什麼規定可以讓我們合法去動用到姑婆的財產,
其中如要做什麼保證都沒問題,因為想動她的錢只是要花在她的身上,
她醫療花多少我們就去用多少, 而不是在覬覦她的財產..
BTW,如有相關法律規定,那是否也有合法的管道去查詢她的財產呢?
因為我姑婆平常都是獨來獨往,所以根本沒人知道她的錢放哪.
股票部分是因為這幾天從她信箱陸續收到多家股東會的通知書,
才知道光是那幾家,她擁有的股票市值就幾千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