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小弟於98年三月份辦理結婚登記
同時並把戶籍由高雄市遷至台北市
那我今年度申報所得稅應該向高雄市還是台北市申報?
在此先謝過願意解答的版友
謝謝
應該是新戶籍.. 因為我97年5月9號當天搬家遷戶籍 ..當年度申報96年的所得稅..
列舉資料就是寄往新戶籍管轄的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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