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賣了一間房屋
且沒再另買屋 沒有重購問題
我知道要申報所得
但完全沒概念要如何申報
還是直接等國稅局寄補稅單就好?
pukiadam wrote:
我的核定契價是舉例:120000(核定契價)X稅率6%=7200(這數字應是申報金額)
...(恕刪)
對一半!對的是財產交易稅以契價做基礎,錯的是120000(核定契價)X稅率6%=7200.....這是買方的契稅。
賣房子的財產交易所得可以有兩種方式申報,1.是檢附所有單據照實報(很麻煩),2.就是依照契價*稅率的方式申報。
如果要採用2.的方式申報,首先您要查明您房屋座落地區的稅率(用“財產交易所得”做關鍵字去google一下,找到最新資料),假如您在台北縣永和市(準直轄市所屬市),那麼稅率是16%
因此以原post的例子來說,財產交易所得是:
120000(核定契價)X稅率16%=19,200
當您報稅(採網路報稅者)時,下載您的所得資料後,在所得資料頁面選新增,並把房屋座落及財產交易所得資料輸入即可,系統會自動更新計算所得及稅負。就降!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chmiao wrote:
對一半!對的是財產交...(恕刪)
恩~~這樣我也了解了~~難怪我代書說16 %~~我看單據是6%
我還以為我聽錯了
看樣子的確是16%~~恩恩
所幸還有另一位大大告知
不然我可能就填6%~~"
呵~謝chmiao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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