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請01的神人大大們可以給小弟一點意見~
近日小弟準備投資朋友開的公司(還未成立),
要將資金轉入其籌備處帳戶,
上網查了一下籌備處帳戶屬於個人帳戶,
所以有點擔心是否會被挪為已用甚至是捲款走人,
除了簽定股東合約書外還有什麼其他保障的方式嗎?
另該公司不會上櫃上市,是否就不會有股東名冊?
如此要如何確認我是股東?
最重要的就是該如何防止做假帳的情況發生呢?
目前所擬出的合約如下,也請各位幫忙看一下怎麼修改會更好,感謝萬分~
股東 合約書
甲方:A君 公司: xx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A君
乙方:B君
一、 乙方投資甲方新台幣xx萬元整,公司總投入資本為新台幣xx萬元整,乙方持股比例為XX%。。
二、 公司營運項目:餐飲服務。若有其他營運項目須經開會取得甲乙雙方皆同意,方可進行投資。
三、 甲方應每月提供公司帳戶支出及收益明細供乙方留存。
四、 甲方應提供每年營運會計報告供乙方留存。
五、 甲方須將前一年度之淨利依乙方持股比率分配後給乙方做為紅利,並於當年度一月31日前將紅利
匯入乙方個人帳戶,待乙方確認入帳金額無誤後,甲方始可進行當年度營運。若淨利無分配完成,
甲方須退還乙方之投資金額,待所有會計帳務處理完成後,甲方方可進行營運行為。
六、 記帳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七、 相關法律責任依 中華民國商事法及民法為依據。
八、 本合約經法院公證後生效
立書同意人親簽: 甲方: 身分證字號:
乙方: 身分證字號:
民國九十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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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剛剛想到了,所以更新。
你們合約要怎麼擬應該你們自己溝通好就可以,但是我分享一些自己的經驗,我覺得不錯的部份:
1. 有股份協議書,每一份都有每個股東的簽章和持股列出,這個效力最高。
2. 股份協議書,寫明:任一方股東釋股必須以現有股東承購優先,若沒有股東承購,需現有股東同意該位新股東進入。
固定至少每年一次會議,所有股東都必須到場開會。< 這是我覺得應該要有的部分,這是我的經驗中告訴我的,我當時沒有提到
酸甜苦辣樣樣有,別說賠錢會有不愉快,賺錢也會鬧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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