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寄賣 商品所有權並沒轉移
極可能是替google代工的手機 那跟自家不同
生產完就能立刻交貨 所有權移轉 認列營收
把手機與VR看成各自獨立的業務
VR如果銷售僅與第二季持平
佈建通路與廣告行銷力度又比第2季大
營益率絕對更差
再說手機 代工毛利低 固定成本變動小
營益率也不可能比第二季好(同樣賣一支手機 交貨給google與賣給消費者
生產成本一樣 單價差很多)
不過宏達電在手機業務已是半放棄狀態(香港最大電信商
HTC全系列手機宏達電已主動下架 資源全部投入VR) HTC10全球能見度又低
相比第二季 省下的補貼費用與廣告支出也很可觀(這也是公司對第三季拼損益兩平的信心來源)
手機部門營益率衰退幅度應該不多
第二季扣掉賣土地收益的營益率 結算後虧損5塊多
假設二三季營收持平 考慮手機與VR佔營收的比重
第三季應該會超過6元
最壞情況 今年虧掉2個股本 170億
ufmai wrote:
感激 A大的解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