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斐麗PP wrote:2018年03月12(恕刪) 如果有六千萬會怎麼用全部投ETF領利息,其他生活照舊。還是拿進股巿玩短線狂衝一陣。我應該是先換個大一點的,也有平面車位的房子啦,但現只討論怎麼理財。
Sinfield wrote:如果算土地台北市鬧區...(恕刪) 這個回文有點意思,房屋與土地,真正有價值的是土地,如果是鬧區的土地,哪怕是公告地價,隨便一塊土地,應該都是以億計為基本單位,而不是用千為單位,不知道我這個論述正不正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