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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弟欠債死亡,兄的存款直接被繼承抵銷

民國98 年6 月10 日總統公布修正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案後,全面改採「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原則

時間如果在這之後好處理
銀行是違法的~
如果時間在這之前
那就要去打官司慢慢告了
銀行有律師團陪你玩到底
小老百姓光上法院請律師就耗不起了
真心建議找律師~公所有免費咨詢的~先知道如何做~必要時再委律師提告拿回吧~但假如爸爸有當保證人~但自己忘了~就麻煩了~還有很多事都有時間限制~要趕快做喔~
楊懂888 wrote:
每天去亂,亂到最高主管出面,到錢吐出來為止,不吐,
你一直亂自然會有記者去採訪,亂到看誰先死


好沒建言的回文,
你是不用上班可以整天跑銀行亂嗎?
還是要樓主70歲的老爸整天跑銀行哭亂?
亂到最後的結果是,這位70歲的老人家會先掛了而已。

這種整天只會去亂的,不循法律來處理,
最後只會被社會大眾看成是擾亂秩序社會奧客而已。

Fscbmw528 wrote:
感謝大律師!我在民...(恕刪)


另外這個案子有兩個重點您先去弄清楚
一、您叔叔何時死亡?這個涉及法條適用問題及消滅時效問題
二、銀行有無確定執行名義?例如判決、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本票裁定等?

去戶政查一下您叔叔何時死亡
這件時效也許已經超過十五年了,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先弄清楚這兩個問題再說吧,不然您去問幾個律師都一樣,回答不會超過我上面寫的


以上


看你PO的照片,勞退存款應不能作債權扣款

我記得已經有修法了,可以從這方面試看看
這篇文值得標記起來 大家一起想想辦法 看看有沒有補救的可能.

Fscbmw528 wrote:
家父的弟弟死亡十幾...(恕刪)


我懂這種痛,我家就是這樣被搞爛的,那時法律比現在更差,只能認了,賠了20年以上時間


加油,別放棄,多問問鄉市政府,有免費律師可問的

死銀行~~~~~~~~~~
有錢請律師,最近オ委託過,民事五萬到六萬,還好吧
沒錢,公益扶助律師
看起來,如果最近オ得知死亡而繼承,又沒作保,退休金又不能被扣,是能打贏的
委託律師,還不是好吃好睡,也不用上法院,沒什麼的
直接找律師比較快,得到的答案也會比較正確
Smart
這篇再蓋下去,記者就來抄了~

照目前發展及各方意見看來,錢應該拿得回來吧~

不然再找今年準備連任議員得候選人去講一下就ok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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