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學我呢看開很簡單,死抱財產就很難不管有無子女,不管有幾間房.不管自住或投資全部登記(共有).好處是未來不管誰先走擔保另一半永遠不愁沒房住沒錢花缺點是房屋登記夫妻(共有)投資房多少錢賣出或打算出租房屋辦房貸作理財投資或養老都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簽署才行所以我常因意見不同無法支配房屋另1個缺點是如離婚了,財產少一半請問,你有沒有這個膽識...哈哈哈
灰狼01 wrote:子女若已成年,除非...(恕刪) 我是每年將220萬分配給小孩以他的名義買股,老婆也替小孩買,個別操作看誰績效好。等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我不想用贈與方式,用買賣較方便--土地增值稅的關係。因為資金流明確國稅局方面沒問題。我母親也是用這種方式將房子轉給我們兄弟。現金就給女孩。(我父母健在)給小孩開戶,小孩也知道,因為開戶要本人去。只是告訴他想借用他當人頭,所以他們都認為股票是我的,其實是要給他的。我會盡量棄息避免增加小孩負擔。給各位參考。
andy52017 wrote:有結婚沒生小孩 ,走那天財產就給另一半萬一另一半也不在了,財產就會依造法定繼承人, 如果是男生的話 就是兄弟的小孩(如果沒記錯的話)如果沒生小孩各位都怎麼安排自己的財產? 想辦法自己享受,盡量花完才對得起自己.只要考慮另一半,畢竟對方陪伴自己一輩子.兒孫自有兒孫福,在他們成長過程協助他們,我們已經是問心無愧了.
英英間LKK wrote:我是每年將220萬分配給小孩...等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我不想用贈與方式,用買賣較方便--土地增值稅的關係。因為資金流明確國稅局方面沒問題。...(恕刪) 等小孩日後錢足夠了就來買我的房子請問錢足夠是指錢夠付頭期款30%嗎?我也想過這招,但是我的朋友說不行,國稅局會找上門補稅.這是贈與不是買賣因為資金進出與售屋都是父子,就是贈與你的說法與他的說法不同,誰對?
退休老人 wrote:等小孩日後錢足夠了...(恕刪) 有正當的資金流就可以,他存摺有買賣股票紀錄,資金來源正當,不會被認定贈與。會被認定不是買賣是視同贈與是因為資金原封不動全額返還。我的例子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