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大水庫概念:
1.原本免稅額度已存在,不用再額外創設,能用多少是你的本事2.海外債券型基金配息就可有670萬額度,存股族只配拿27萬?(且佔利息額度?).
3.海外所得額度由開始得600萬提高至670(大戶才有話語權),如存股族自己獨立一個額度,到時要提高額度喊破喉嚨也沒啥人理,有提高也可能只有一丁點(原額度小)
總之:海外所得免稅額與股息免稅額的巨額差距下~政府想增加台股交易量與稅收....只能強化台股投機風氣....這將打造出畸形制度,也無法打消聰明錢流出海外先佔滿670萬免稅額的意圖!!
合併額度一體適用670萬免稅額,不因領國內股票股息免稅額,而與領基金配息的免稅額有差別待遇,就如同目前政府為杜絕假外資的免稅誘因,想走分離課稅,打造內外資稅率一致化是相同概念,一個是走稅率均等,另一個則是投資標的免稅額均等(除權息後不論價格或淨值皆會扣除,左手換右手概念)
既然廢除扣抵額度勢在必行,那就別再讓願意長期投資國內的人處在太多租稅劣勢,或借由犧牲長期投資者利益(最不會發聲的弱勢投資族群),來補貼短線交易成本(當沖稅負減免)來衝高成交量,並引導投資人忽視價值,重視價差的偏差心態(高周轉率好棒棒!!)
http://aromafish.blogspot.tw/2017/01/blog-post.html
只愛蟀哥的女子 wrote:
感覺是個假議題...(恕刪)
今天新聞不是出來了嗎!?怎會是假議題.....施政都是先探風向,如果阻力不大,執政者就會大力推動!!
是關散戶荷包口袋,經濟不是為了扶植有錢人,經濟是讓社會的貧富差距不要擴大....
這個政府真的不知道想啥米灣高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4000161-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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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提及曾採取兩稅合一稅制之歐洲國家,包括:德國、法國、挪威與義大利等四國,皆已廢除或修正其原本的兩稅合一稅制。
以德國而言,係採取股利分離課稅制。德國個人股東獲配自德國公司分派之股利時,由德國公司先行扣繳25%與附加稅款後,便不再計入個人所得申報課徵個人所得稅。倘若個人適用稅率低於扣繳稅率25%,個人可選擇將股利所得計入個人申報所得額中,並申退溢付之預付扣繳稅款。
法國係採取部分股利免稅制。法國個人股東獲配自法國公司分派之股利,僅須就獲配股利60%併入個人一般性所得,採取累進稅率課徵個人所得稅。
以挪威而言,係採取扣除及免稅混合制。挪威個人股東獲配自挪威公司分派之股利時,若其分配股利超過一般投資報酬率,則該股利所得須併入個人一般性所得並扣除相關成本及基本報酬率後,課徵個人所得稅;若未超過一般投資報酬率,則將採取免稅制,免併入個人一般性所得課徵個人所得稅。
義大利則採取免稅及分離課稅混合制。個人股東持股比例若符合重大持股之定義時,將採取部分股利免稅制,即義大利個人股東獲配自義大利公司分派之股利,僅須就獲配股利49.72%併入個人一般性所得,採取累進稅率課徵個人所得稅;若非為重大持股,將採取股利分離課稅制,由義大利公司扣繳26%後,便不再計入個人所得申報課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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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為鼓勵外國人投資,星國政府祭出海外投資家永久免稅的優惠,一句老話,回不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