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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的 地價稅.. sos

菜虫呷菜菜下死 wrote:
是誰說。。跟建商買完就是自用?
那一次買幾十套房子的人。。。他是學會影分身之術喔~
如果你只有單身一個人,就算買了幾十間房,也只有1間可以申請自用稅率吧



只要出租,稅單馬上被秒改成非自用,我家就這樣,也不用去申請成非自用

重點是你只買"一間"而且也遷入戶籍了國稅局電腦化本該查到,這是不是自用很容易判斷

十套房子更別說買很多間會有其他的囤房稅...等各種名目跟你收

"地價稅是限一間且遷入戶籍且無出租" 這種條件來自動判斷不難吧!

稅這種東西,政府應當用有利人民的方式來處理吧!而不是到處挖一些不便民的坑來撈人民的錢


chuan199 wrote:
地價稅是繳今年還是去年的???


請看稅單上注意事項第二條

地價稅是繳今年的
重點是你只買"一間"而且也遷入戶籍了國稅局電腦化本該查到,這是不是自用很容易判斷
100%
GOGOGO999 wrote:
只要出租,稅單馬上...(恕刪)
很扯的價格

股市新手小幫幫 wrote:
今年六月 完成過戶...(恕刪)
我房子買了十七年,去年才去申請自用住宅,強吧? 當時稅金很低一年才兩千吧,想就送國家錢。你明年再改就好了

當初建商也沒跟我們說,所以也搞不懂。

股市新手小幫幫 wrote:
今年六月 完成過戶...(恕刪)

找立委去關說

今天新聞出來了,

可以在11/30前申請為自用住宅,

已繳的還可以申請退費

股市新手小幫幫 wrote:
超級冤枉阿.. ...(恕刪)


何來冤情

法律訂在那 知不知道都要遵守 如此而已

失主 施比受更有福阿 ~~~~~
今天看到 宜蘭地價稅要重新評議

農地評定漲200多% 冤嗎?不只吧?

股市新手小幫幫 wrote:
今年六月 完成過戶...(恕刪)


最後機會!地價稅申請優惠稅率延至月底
發稿時間:2016/11/09 12:41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9日電)財政部表示,許多民眾符合自住地價稅率,卻未在時限前申請適用,導致地價稅額大漲。財政部做出補救措施,符合適用自住要件的民眾,可在11月30日前申請,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至於適用自住稅率但未申請適用、且已繳納非自住地價稅的民眾,仍可在11月30日前申請適用,地方稽徵機關將會退回溢繳的地價稅。

地價稅11月開徵,但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的時限於9月22日截止, 許多民眾錯過申請時限,導致收到稅單時需繳納非自住地價稅,稅額是自住的5倍以上。 據財政部初步統計,光台中市就有1萬5000戶民眾錯過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的時限。

對此,行政院今天上午召開「 105年地價稅開徵情形及因應措施」記者會,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表示,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漲 3成,因此在地價稅開徵前,財政部已要求地方政府針對民眾自住用地申請加強輔導。不過仍有許多民眾未在時限內向地方稅局申請適用自住稅率,導致收到稅單時,稅額至少是5倍差距。

蘇建榮表示,考量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已函請地方政府,受理民眾補辦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若在今年 9月22日以前符合地價稅自住要件,即可補辦適用自住稅率; 9月22日後才符合自住要件的民眾仍可申請,但明年申報地價稅時才能適用,申請補辦期限至11月30日止,也就是地價稅繳納期限的最後一天。

賦稅署長李慶華補充,符合適用地價稅自住稅率的要件,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設籍,且期間未有出租或營業,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符合上述要件,即可申請自住稅率。

另外, 蘇建榮說,今年公告地價調高3成,有納稅義務人表示負擔不起高額地價稅,希望分期繳納。因此財政部已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視情況擬定分期繳納或緩繳規定。1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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