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假設月賺100萬的老闆跟一個月賺25K的員工去大賣場同樣買一罐525元(含稅)的奶粉~
結果兩個人原則上都繳了25元的營業稅~
所以老闆負擔率25/1000000=0.000025,員工負擔率25/25000=0.001~
也許我不夠專業舉了一個連我看了都很爛的例子~
但要說的是,定額稅就是齊頭式的平等~實質上是非常不公平的課稅方式~
只是買東西要依身分課稅=很困難,所以只能勉為其難大家有消費都繳一樣的稅~
所以僅有的機會只能從所得稅上著手了~
而且那個老闆假設平均稅率就40%,平均每月繳了40萬還有60萬可以爽爽用、炒房甚至養小三~
但那個員工假設平均稅率才1%,平均每月繳了250元的稅(不多吧),但還是只有剩24750可以用~
所以不敢買房、不敢結婚生小孩>>養小三只有作夢才敢~
而且一樣是被課所得稅後去賣場買一罐525元(含稅)的奶粉,
負擔率,老闆25/600000=0.0000417(有增加一些啦),員工25/24750=0.001(還是差不多耶)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不曉得目前所得稅這樣累進設計覺得好還是不好~
PS:不要問我公不公平,因為永遠沒辦法公平~
nocar wrote:
敢問布萊大你覺得越有...(恕刪)
我也提出我的看法,這位朋友提出的是指消費的部分,
消費本來就應該是要單一稅制,
我個人是認為稅制應該是要依照收入來作區分才是對的,
現在是因為政府開了很多的後門,
有多少人開進口高級名車超跑,通通都是用公司牌?
有多少企業老闆,包小三小四五六七~~~然後再搞個基金會均贈,
然後繳的稅是少之又少?
要改革應該是先從這些後門來作,讓稅制回歸到正常,
再來談說要加減稅或是增加名目來收稅,
而不是現在的政府看到股市熱絡就要在股市收稅,
房市每天創新高價就要加稅打壓,
先讓每年的收入可以是幾億的大老闆在最小限度且合理的避稅名目下角符合比例的稅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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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投資所得,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之下,大家承擔的風險是一樣的,
有輸有贏,但是政府不會因為你輸很多就減你的稅,
但是會因為你贏很多要收你的稅,
如果我每個月都贏幾百萬,你稅金要收我到1百萬我也願意,
但是有誰可以保證我每個月單贏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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