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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買賣多年的房子突然收到簡易庭通知要塗銷我的所有權


bauv wrote:
樓主可以向法官說明,買賣房屋的錢是 養育小孩的錢+剩餘貸款120萬組成。養小孩也是很花錢的。
而且顯然當初卡債金額不是太高,為了這樣的錢脫產? 不太合理吧!?

這論點有缺點
就是沒有在當時離婚時的離婚協議書有白紙黑字記錄這點
你是法官的話
你自己會信被告說的話嗎???????????????????...(恕刪)


不知道缺點在哪裡?
如果樓主前夫確實沒有給養小孩的錢,這種說法完全合理
離婚還是要負擔養小孩的錢,這是法律規定的,何須白紙黑字紀錄?

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六條之二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夫妻經裁判離婚後,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支出,仍有負擔義務,其程度須應按未成年子女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九條)。

poles1 wrote:
不知道缺點在哪裡? ...(恕刪)


>>>

如果是以養育小孩費用抵銷購屋費用

那約定是按月付呢? 還是一次給付?

憑證呢? 是非有串證? 是否為虛偽意思表示? 加上又是利害關係人

缺點很多


其次抵銷債務 , 必要同時到期 , 才可以抵銷


既然當初是以"買賣"交易登記

就朝這交易事實 , 提出相對之證物才好



我昨天才問了我另一伴,他說銀行現在要打得是確認買賣關係(你和你前夫的),
如果你提不出資金流向你可以向法官說:
因為當初你和前夫購買這間房屋時,你前夫有向你借錢所以頭期款都是由前夫支付(如果問說有無借據就說沒有,只有口頭承諾),但後面的房貸是由你支付的。
所以你要提的出證明是從你的帳戶扣款,房屋的水、電、瓦斯、第四台費用帳單上也要秀出你的姓名,這些單據你要提出來,單據時間最好是愈早愈好,如果現在才要改就已經來不及了。
可以請問你是在哪個簡易庭開庭?如果不遠的話說不定可以幫點忙
謝謝樓上朋友的建議,
非常謝謝妳願意提供出庭的幫忙。

謝謝大家在我如此無助時提供了我這麼多寶貴的建議,
等開完第一次調解庭,
有不懂的地方再上來請大家幫忙,
再次感謝。
z大實在專業又熱心
不管什麼板 都有討戰的小人 什麼專業的屁也放不出來 建議無視吧~

不過針對板大這個case 我覺得詐騙機率頗高

其一
如97年的卡債 兩年以上就會變成呆帳
三年以上就會打折加起來幾個億的債權一起賣給債權公司(折數以呆帳年數論
因為銀行討債成本太高了 不如賣出去讓專業的人來
大概95年以後銀行九成九都是把呆帳賣給合法的討債公司
如今你接到的電話應該就是債權公司的來電才對

其二
銀行如果是97年你過戶前那時候要強制執行 你不會今天才接到出庭的通知
這就如z大說的 民法113條根本就不適用
應舉證者應該是卡債銀行端 沒有這種惡魔的證明 我隨便告你幾條 你要舉證你沒錯這樣的拉

再者哪有找你去簡易庭和解又主動打電話要跟你私下和解的道理
你都還沒出庭他就覺得自己贏面不大? 那告個屁?

其三
債權有分抵押債權及普通債權
你的權狀上面應該有三部分 標示部 所有權部 他項權利部
其中的他項權利部就是房貸銀行及債務人
既然這房子現在是你的名下債務人也是你 銀行又無法舉證前夫脫產事實
卡債銀行要如何強制你跟房貸銀行把所有權跟債務人改成你前夫呢?


小弟文筆不好可能講得有點狗屁不通 簡而言之
像前幾樓大大建議的 卡債不論是多少 最壞的打算就是十萬內
建議您出庭 然後確定對方身分 據以力爭
最壞的打算不就是銀行私下找你的數字而已
而且我覺得有八成一毛也不用給
是銀行還是債權管理公司?有些法務會鑽漏洞,尤其是債權公司,利用法院騙一般人花錢和解,所以要小心,不要掉入陷阱。
請提供你開完協調庭的結果,因我也有類似的問題,請提供你寶貴的經驗
在開庭當日我提供了當時的買賣合約與買賣後的貸款繳款證明,
證明房子並非無償取得,
調解委員很快就做出裁決...銀行敗訴。
yoyo3721 wrote:
請提供你開完協調庭的...(恕刪)

lml6389 wrote:
調解委員很快就做出裁決...銀行敗訴。...(恕刪)


>>>

調解只有成立與不成立

調解委員是不會作出裁判的


如果銀行接受了你提出的證物說詞 , 就是撤回訴訟

如果不接受 , 接下來法院還是會進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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